高士奇(1645—1704年),字澹人,号瓶庐,又号江村。浙江绍兴府余姚县樟树乡高家村(今慈溪匡堰镇高家村)人,后入籍钱塘(今浙江杭州)。高士奇早年家贫,后在詹事府做记录官。康熙十五年(1676年)升为内阁中书,领六品俸薪,住在赏赐给他的西安门内。 高士奇每日为康熙帝讲书释疑,评析书画,极得信任。官至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。晚年又特授詹事府詹事、礼部侍郎。死后,被追谥文恪。他平生学识渊博,能诗文,擅书法,精考证,善鉴赏,所藏书画甚富。著有《左传纪事本末》、《春秋地名考略》、《清吟堂全集》等。
(1502—1538)明河南祥符人,字子业。号苏门山人。嘉靖二年进士。授工部主事,改吏部。历稽勋郎中。出为山西左参政,断疑狱,人称为神。迁湖广按察使。卒官。少受知李梦阳,与马理、王道切磋文艺。有《苏门集》。
高力士(684年—762年),本名冯元一,是中国唐代的著名宦官之一,是被周恩来总理誉为“中国巾帼英雄第一人”的岭南著名军政领袖--冼夫人的第六代孙。祖籍潘州(今广东省高州市),曾祖冯盎、祖父冯智玳、父为冯君衡,曾任潘州刺史。他幼年时入宫,由高延福收为养子,遂改名高力士,受到当时女皇帝武则天的赏识。在唐玄宗管治期间,其地位达到顶点,由于曾助唐玄宗平定韦皇后和太平公主之乱,故深得玄宗宠信,终于累官至骠骑大将军、进开府仪同三司。高力士一生忠心耿耿,与唐玄宗不离不弃,被誉为“千古贤宦第一人”。
高凤翰(1683~1749)胶州大行高氏二股十一世,扬州八怪之一。清代画家、书法家、篆刻家。又名翰,字西园,号南村,又号南阜、云阜,别号因地、因时、因病等40多个,晚因病风痹,用左手作书画,又号尚左生。汉族,山东胶州三里河村人。雍正初,以诸生荐得官,为歙县县丞,署绩溪知县,罢归。性豪迈不羁,精艺术,画山水花鸟俱工,工诗,尤嗜砚,藏砚千,皆自为铭词手镌之。有《砚史》,《南阜集》。
(1647—1727)清汉军镶黄旗人,本镶白旗人,雍正时改隶。字宜之,一字韫园。高天爵长子。初由笔帖式管佐领。三藩乱时,从军驻襄阳,守南漳,拒叛将。后从福全讨噶尔丹,破驼阵,擢襄阳总兵。雍正间,官至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。卒谥文恪。
高其倬(1676(丙辰年)—1738)清代官员、诗人。字章之,号美沼、种筠,辽宁铁岭人,隶汉军镶黄旗,指头画创始人高其佩堂弟。康熙三十三年进士,迁内阁学士。世宗朝历云贵、闽浙、两江总督。在闽请解除民间出海贸易禁令,后以故降为江苏巡抚。乾隆初,官至工部尚书,卒谥文良。有奏疏及《味和堂诗集》。
宋单州成武人,字处厚。从石介学。举进士。知须城县。英宗治平中,为监察御史里行,遇事敢言。神宗即位,以论欧阳修事通判怀州。上疏陈十事,除知登州。又请更定《配岛法》,沙门岛囚徒得全活者甚众。入为三司盐铁判官,因与富弼善,且论新法不便,出知济、兖二州。哲宗元祐初召为司农少卿。反对恢复乡差衙前法,建议提举常平官归提刑司。除河东转运使,复移兖州,赈活流民数万计。后历宝文阁待制知徐州、河北都转运使。绍圣四年,坐附司马光落职致仕,元符三年复之。卒年八十。
(?—1756)安徽桐城人,字震卿。雍正年间诸生。研求经籍及宋人理学著作,涣然有得,署其斋曰“翊翊”,自号“一斋”。乾隆元年开博学鸿词科,有司欲见而后举,谢不往。常熟知县聘主讲席,反复详切,听者忘倦。著有《读易录》、《禹贡初辑》、《笔记》、《诗文钞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