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滉(huàng)(723年-787年3月19日),字太冲,京兆长安(今陕西西安)人。唐代画家、宰相,太子少师韩休之子。贞元三年(786年),韩滉去世,年六十五。获赠太傅,谥号“忠肃”。韩滉工书法,草书得张旭笔法。画远师南朝宋陆探微,擅绘人物及农村风俗景物,摹写牛、羊、驴等动物尤佳。所作《五牛图》,元赵孟頫赞为“神气磊落,希世名笔”。好《易》及《春秋》,著有《春秋通例》、《天文事序议》等,今均佚。《全唐诗》存诗二首。
韩晟,字寅仲。博罗人。鸣金长子。明神宗万历十九年(一五九一)举人,授浙江遂安令,解组归,隐城东别墅。有《书云台稿》、《雁木稿》、《燕市稿》诸集。清乾隆《博罗县志》卷一二、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七五。
韩晓,高宗绍兴间知崇仁县(清光绪《抚州府志》卷三五)。孝宗乾道三年(一一六七),由京西路转运判官知金州兼主管金房开达州安抚司公事、马步军都总管。五年,提举四川茶马。七年,总领四川钱粮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四一之一一二、选举三四之二二、职官五九之二七)。
韩彦质,延安(今属陕西)人。世忠第三子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一七)。高宗绍兴十一年1141),直秘阁。二十八年,行光禄寺丞。孝宗淳熙五年(1178),知秀州。六年,权两浙转运判官。七年,知平江府(《吴郡志》卷一一)。九年,除太府少卿、准西总领。十年,兼知临安府。以太中大夫致仕,卒谥敏达(同上书礼五八之九○)。
韩崶(1758-1834),元和人(今江苏省苏州市)。字禹三,号旭亭、桂舲,别称种梅老人。室名还读斋、还读书斋、小寒碧斋。乾隆四十二年(1777)拔贡,廷试一等,分刑部。悉心读律,平反滇南盗案,升郎中。从谳诸省大狱,出为广东高廉道,历福建按察使、广东巡抚署总督、刑部尚书兼兵部尚书。以失察候际清案左迁,未几复补刑部右侍郎,以疾告归,与潘奕、石韫玉、吴玉松、陶澍合称为“沧浪五老”。
韩宗道(一○二七~一○九七),字持正,其先真定灵寿(今属河北)人,徙雍丘(今河南杞县)。仁宗嘉祐四年(一○五九)进士。神宗熙宁初,知巴州,改成都府路转运判官。入为开封府判官,出提点河北西路刑狱,历知庐州、凤翔府、潞州。哲宗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,入权户部侍郎,改刑部,以宝文阁待制权知开封府。绍圣初,知成都,改瀛州。三年,知杭州。四年卒,年七十一。
韩宗古,其先真定灵寿(今属河北)人,徙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。绛子。神宗熙宁七年(一○七四),以大理寺丞为馆阁校勘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五四)。元丰元年(一○七八),为集贤校理。八年,以司门郎中为光禄少卿、少府少监。哲宗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,知曹州。四年,移潞州(同上书卷四○八、四二八)。绍圣三年(一○九六),为兵部郎中兼秘阁校理、诸王府翊善。四年,为秘书少监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九三。今录诗二首。
明湖广石首人,字仲修,号樗寿。应贤良文学聘,为广西佥事,有安抚民人功,迁河南道御史。因直言忤旨,谪充国子监膳夫供事。寻复为御史,凡三历台谏,屡起屡谪。帝尝命力士用铁锤击令仆地。改春坊中允。后以病归。有《樗寿集》。
(1252—1332)元福州宁德人,字伯循,号古遗。性颖异,工文赋,受学于陈尚德。领石堂教授,究心濂洛关闽之学。仁宗延祐间,应浙江乡举,与时不合,归即隐居不仕。四方受学者众,称古遗先生。有《四书标注》、《三礼易经旁注》及《书集解》等。
韩休(673年-740年6月8日),字良士,京兆长安(今陕西西安)人,唐朝宰相,凤阁舍人韩大敏之侄,洛州司户韩大智之子。韩休出身于昌黎韩氏,制举入仕,后被举为贤良,历任左补阙、主爵员外郎、中书舍人、礼部侍郎、虢州刺史、工部侍郎、尚书右丞。开元二十一年(733年),韩休受到中书令萧嵩的举荐,担任黄门侍郎、同平章事。他生性刚直,数次犯言直谏,因与萧嵩产生矛盾,被罢为工部尚书。后加太子少师,封宜阳县子。开元二十八年(740年),韩休病逝,时年六十八岁,追赠扬州大都督,谥号文忠。宝应元年(762年),唐肃宗又追赠韩休为太子太师。
(?—1009)宋华州郑人,字太简。太宗太平兴国三年进士。累擢著作佐郎,直史馆。端拱初拜右谏议大夫,知河阳、濠州,冲淡自处,不奔竞于名宦,为太宗所嘉重。召为翰林学士,累迁工部侍郎,历知均、金、滁州,虽不优于吏事,尚能以清介自持。
韩亿(972年—1044年),字宗魏,祖籍真定灵寿(今属河北),后徙居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。北宋名臣。咸平五年(1002年),韩亿登进士第,知永城县。景德二年(1005),通判陈、郓、许诸州。景祐四年(1037年),授参知政事,后罢知应天府。庆历二年(1042年)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庆历四年(1044年),韩亿去世,年七十三。获赠太子太保,谥号忠献(一作忠宪)。有文集十卷,已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