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处州缙云人,字师予。幼颖悟,数岁能属文,以诗为黄庭坚所赏。哲宗绍圣四年进士。徽宗崇宁间除提举福建学事。高宗建炎末由直秘阁、两浙转运副使知越州,以职事修举升显谟阁。绍兴二年以违诏科率,责授汝州团练副使,漳州安置。官至浙东安抚使。有《鹤溪集》。
陈汝言(生卒年不详),元末明初画家、诗人。字惟允,号秋水,临江清江(今江西樟树市)人,后随其父移居吴中(今江苏苏州)。能诗,擅山水,兼工人物。与兄陈汝秩(字惟寅)齐名,时人呼为大髯小髯。陈汝言画山水远师董源、巨然,近宗赵孟頫、王蒙,行笔清润,构图严谨,意境幽深。与王蒙契厚,传说王蒙在泰安时,曾面泰山作画,随兴所至,不时加笔,一幅图画了三年。陈汝言正巧来访,时遇大雪,他便用小弓挟粉笔弹在画上,将图改作雪景。王蒙叫绝,以为神奇,遂改题为《岱宗密雪图》。
陈汝羲,宋朝人,(《延佑四明志》作义)。泉州晋江(今福建泉州)人。仁宗皇佑五年(一○五三)进士(《清乾隆孟·江县志》卷八)。英宗治平四年(一○六七)召试学士院,授集贤校理(《宋会要辑稿》选举二八之四)。神宗熙宁元年(一○六八)为京东转运使、权知青州(同上书选举三二之一五)。四年,知南康军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二一)。八年,提点isg酒泉观(同上书卷二六四)。
字唯生,屡困场屋,大小试均不售,援例以府经历分发直隶,旋捐升知县。工于讯鞫。历充天津地方审判厅民庭庭长,检察厅检察长,江阴地方检察厅检察长。民国四年保免县知事试验审查合格,仍分省直隶。历任乐亭、阜平、丰润、宁、晋等县知事。廉干有为,勤恤民隐,年六十馀卒。著有读史管见、一斋格言、一斋年谱。
陈正春,字汝中,凤山县人。清乾隆十二年(1747)例贡。少孤,事母至孝,家仅小康,而乐善好施,倾囊不惜。族戚里邻急难,极力周恤。贫乏死丧,代为殡殓,至借贷为之,名动乡闾。督学使严瑞龙褒以「孝友瑞方」匾额。年七十馀岁,子孙并列胶庠。
陈棠(一一○一~一一六三),字德邵,号澹斋居士,常州(今属江苏)人。高宗绍兴二年(一一三二)进士,二十七年为知大宗正丞、诸王宫大小学教授(《宋会要辑稿》帝系六之二七、崇儒一之一○)。三十二年擢国子司业(同上书选举二○之一五),同年致仕,十二月卒,年六十二(《周文忠公集》卷一六四)。有诗集,已佚。事见《渭南文集》卷一五《澹斋居士诗序》。
(1651—1723)清福建闽县人,字则震,号省斋。康熙九年进士,授编修。假归,耿精忠叛,胁以官,未受事而归。与李光地合进蜡丸,以福建虚实密报朝廷。光地独揽其功,精忠败,擢学士,梦雷下狱,戍尚阳堡。十余年释还。康熙四十年与修《汇编》,后赐名《古今图书集成》,任总裁。雍正初追论“从逆”之罪,谪戍黑龙江,卒于戍所。有《松鹤山房集》、《闲止书堂集》。
陈梅峰(1858~1937) ,字精华,清澎湖湖西乡人。光绪壬午年(1882)取中生员。精通经史,善诗文,曾游历闽粤各处,于厦门、高雄旗后设馆授徒,从学者甚众,名士如:陈文石、陈春林、陈月樵、陈皆兴、王天赏皆为其门生。归澎湖后,设杏园堂私塾授徒,历数十年。陈梅峰为澎湖地区重要诗家,生平著作却不曾结集出版 。以下诗作从连横《台湾诗荟》、馆森鸿、尾崎秀真《鸟松阁唱和集》、鹰取田一郎《寿星集》、曾笑云《东宁击钵吟集》、吴幅员《台湾诗钞》、赖子清《台海诗珠》、许成章《高雄市古今诗词选》、《台湾日日新报》等辑录编校。
陈梦庚(一一九○~一二六七),字景长,号竹溪,闽县(今福建福州)人。宁宗嘉定十六年(一二二三)进士,授潮州教授。秩满,入广西转运司幕。历浙西运司干办,知庐陵县,通判泉州。度宗咸淳二年十二月卒,年七十七。有《竹溪诗稿》,已佚。事见《竹溪鬳斋十一稿续集》卷二二《陈吏部墓志铭》。今录诗十五首。
陈桷(1091~1154),字季壬,号无相居士,温州平阳(今属浙江)人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上舍登第,授冀州兵曹参军。宣和七年(一一二五)提点福建路刑狱。高宗绍兴元年(1131)主管江州太平观。四年,除太常少卿。五年,知泉州。六年,提点两浙西路刑狱。八年,迁福建路转运副使。十年,复召为太常少卿。十一年,除权礼部侍郎。十五年,知襄阳府,充京西南路安抚使。乞祠,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。二十四年卒,年六十四。有文集十六卷,已佚。《宋史》卷三七七有传。今录诗二首。
陈松(1513-?)字子乔,号左川。原籍裕州。明正德八年生,嘉靖十九年(1540)举人,二十年(1541)进士,二十一年(1542)授徽州府节推。二十四年(1545)升南京河南道监察御史、湖广按察司佥事。《康熙青县志》谓其雅好吟咏,五七言近体尤为卓绝,选诗家咸推重之,其诗见于《皇明诗统》、《大岳太和山志》等书。
宋建州政和人,字廷臣。哲宗元符末为太学生,论事剀切。徽宗大观三年,以何执中代蔡京为尚书左仆射,蔡京领中太乙宫,朝老上书力陈蔡京之奸邪及何执中之平庸。宣和末,复与陈东等上书论蔡京、童贯、王黼、李彦、梁师成、朱勔为六贼。台谏承京风旨劾朝老狂妄,编置道州。高宗建炎改元,遇赦归耕石门。绍兴间三诏征之,坚辞不赴,学者称“陈三诏”。
陈曦,字元和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。高宗绍兴八年(一一三八)进士(《宝庆四明志》卷八)。知休宁县,历国子正,给事中,自知制诰知濠州。召拜翰林学士,卒于官。事见《宋元学案补遗》卷一九。今录诗二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