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804)清蒙古正白旗人,萨尔图克氏,字椿亭。由翻译官补笔帖式,充军机章京。乾隆四十年,以副都统衔充西宁办事大臣。历伊犁领队大臣、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、四川总督、湖北巡抚。嘉庆初,率兵镇压川楚白莲教军,-度代永保为总统,旋以贻误军机解总统职。官至川陕总督。
(?—1809)清山东即墨人,字皋言。嘉庆十三年进士,以知县发江苏。奉总督命勘山阳县赈事,亲行乡曲,钩稽户口,得知县王伸汉冒赈状。具清册将上报。知县以重金贿其仆药杀之。卒年三十余。事白。罪犯各论如律。
洪禧,台湾县人。清乾隆五十九年(1794)恩科,分发山西试用知县。嘉庆十二年(1807)曾参与编修《续修台湾县志》,其中行谊与节孝得之于洪禧等人之见闻者多,其他如卷二之〈奇宠格传〉、〈穆和蔺传〉、〈万钟杰传〉及卷三之〈朱景英传〉等皆出于洪禧手笔。
(?—1821)清蒙古镶黄旗人。额勒德特氏。原名和宁,避讳改,字太庵。乾隆三十六年进士。历任四川按察使、川、皖、陕各省布政使,充军机大臣,领侍卫内大臣等职。五十八年起任西藏办事大臣八年,博采地形、民族、物产等进行著述。嘉庆七年以罪戍乌鲁木齐,旋以蓝翎侍卫任叶尔羌邦办大臣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。在任边职期间多有惠政。三十三年任上书房总谙达、文颖馆总裁。著有《西藏赋》、《藩疆揽胜》、《回疆通志》等。
黄玉柱,字笏山,新竹人。咸丰五年(1855)举人,九年任广西思恩县知县,历任兴业、贺县、宣山、武缘、贵县、苍梧、宣化、临桂、贵平等县。光绪二年(1876),加同知衔,赏戴花翎。善画松竹。其子黄宗鼎、黄彦鸿亦能诗。
白冠玉, 字海仙,清代湖南华阳县人。由廪生出参左爵,以功奖叙花翎,加同知衔。同治四年(1865)夏任同安知县,时社会不靖,他莅任后矢慎矢勤,不数月息斗争。通道路、建考棚,兴利除害,浚溪通港,修输山学舍,以振文风。在任未一年,调升兴化府。去之日,父老遮道,攀辕追随十余里。
(1818—1868后)清浙江仁和人,字平甫,一字卿,号蟫隐、饮香词隐。诸生。与弟格均精校雠之学。原居塘栖,咸丰间避兵至双溪,再迁至同里。著述散佚。后吴昌绶辑其佚稿,与格之札记合刻为《劳氏散金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