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以夫(1189-1256),字用父,号虚斋,福建省福州府长乐县(今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)人。南宋嘉定十年(1217)进士。历知邵武军、漳州,皆有治绩。嘉熙初(1237),为枢密都承旨兼国史院编修官。二年,知庆元府兼沿海制置副使,四年,复除枢密都承旨,淳祐五年(1245),出知建康府,七年,知平江府。以资政殿学士致仕。有《虚斋乐府》。
河东薛存义将行,柳子载肉于俎,崇酒於觞,追而送之江浒,饮食之。且告曰:“凡吏于土者,若知其职乎?盖民之役,非以役民而已也。凡民之食于土者,出其什一佣乎吏,使司平于我也。今我受其直,怠其事者,天下皆然。岂惟怠之,又从而盗之。向使佣一夫于家,受若值,怠若事,又盗若货器,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。以今天下多类此,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,何哉?势不同也。势不同而理同,如吾民何?有达于理者,得不恐而畏乎!”
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。早作而夜思,勤力而劳心;讼者平,赋者均,老弱无怀诈暴憎。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,其知恐而畏也审矣。
吾贱且辱,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;于其往也,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