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邴(1085-1146), 字汉老,号龙龛居士。济州任城人。生于宋神宗元丰八年,卒于高宗绍兴十六年,年六十二岁。崇宁五年,1106年举进士第。累迁翰林学士。高宗即位,擢兵部侍郎,兼直学士院。苗傅、刘正彦反,邴谕以逆顺祸福之理,且密劝殿帅王元,俾以禁旅击贼。后为资政殿学士,上战阵、守备、措画、绥怀各五事,不报。闲居十七年,卒於泉州。谥文敏。邴著有草堂集一百卷,《宋史本传》传于世。存词8首。
二十有二年春,公伐邾,取须句。夏,宋公、卫侯、许男、滕子伐郑。秋,八月丁未,及邾人战于升陉。冬,十有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,宋师败绩。
楚人伐宋以救郑。宋公将战。大司马固谏曰:“天之弃商久矣,君将兴之,弗可赦也已。”弗听。冬十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。宋人既成列,楚人未既济。司马曰:“彼众我寡,及其未既济也,请击之。”公曰:“不可。”既济而未成列,又以告。公曰:“未可。”既陈而后击之,宋师败绩。公伤股,门官歼焉。
国人皆咎公。公曰:“君子不重伤,不禽二毛。古之为军也,不以阻隘也。寡人虽亡国之余,不鼓不成列。”子鱼曰:“君未知战。勍敌之人,隘而不列,天赞我也。阻而鼓之,不亦可乎?犹有惧焉!且今之勍者,皆我敌也。虽及胡耇,获则取之,何有于二毛?明耻教战,求杀敌也。伤未及死,如何勿重?若爱重伤,则如勿伤;爱其二毛,则如服焉。三军以利用也,金鼓以声气也。利而用之,阻隘可也;声盛致志,鼓儳可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