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翥(1287~1368) 元代诗人。字仲举,晋宁(今山西临汾)人。少年时四处游荡,后随著名文人李存读书,十分勤奋。其父调官杭州,又有机会随仇远学习,因此诗文都写得出色,渐有名气。张翥有一段时间隐居扬州,至正初年(1341)被任命为国子助教。后来升至翰林学士承旨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懒云窝,懒云堆里即无何。半间茅屋容高卧,往事南柯。红尘自网罗,白日
闲酬和,青眼偏空阔。风波远我,我远风波。
懒云仙,蓬莱深处恣高眠。笔床茶灶添香篆,尽意留连。闲吟白雪篇,静阅
丹砂传,不羡青云选。林泉爱我,我爱林泉。
懒云巢,碧天无际雁行高。玉箫鹤背青松道,乐笑游遨,溪翁解冷淡嘲,山
鬼放揶揄笑,村妇唱糊涂调。风涛险我,我险风涛。
懒云关,一泓流水绕弯环。半窗斜日留晴汉,鸟倦知还。高眠仿谢安,归计
寻张翰,作赋思王粲。溪山恋我,我恋溪山。
懒云翁,一襟风月笑谈中。生平傲杀繁华梦,已悟真空。茶香水玉钟,酒竭
玻璃翁,云绕蓬莱洞。冥鸿笑我,我笑冥鸿。
懒云凹,按行松菊讯桑麻。声名不在渊明下,冷淡生涯。味偏长凤髓茶,梦
已随胡蝶化,身不入麒麟画。莺花厌我,我厌莺花。
乙丑岁赴试并州,道逢捕雁者云:“今旦获一雁,杀之矣。其脱网者悲鸣不能去,竟自投于地而死。”予因买得之,葬之汾水之上,垒石为识,号曰“雁丘”。同行者多为赋诗,予亦有《雁丘词》。旧所作无宫商,今改定之。
问世间,情为何物,直教生死相许?
天南地北双飞客,老翅几回寒暑。
欢乐趣,离别苦,就中更有痴儿女。
君应有语:渺万里层云,千山暮雪,只影向谁去?
横汾路,寂寞当年箫鼓,荒烟依旧平楚。
招魂楚些何嗟及,山鬼暗啼风雨。
天也妒,未信与,莺儿燕子俱黄土。
千秋万古,为留待骚人,狂歌痛饮,来访雁丘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