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老朋友相见只能握手相看,谁敢说话呢,你不瞧见那边军人的刀剑挂在腰边吗?
他们无非是敲诈勒索,抢劫财物,你藏在哪里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。不知有多少无辜的善良的人民,在他们的屠刀下含冤死去。
他们什么都能做得出来,把古寺拆掉,用拆下来的房梁屋柱来修筑自己的营寨,他们把荒坟扒开,用坟上的砖来砌自已的城垒。
在这种年头里,郡侯被驱逐出去是极普通、极平常的事。你看那唐僖宗自己,也不是怆惶地逃到四川去了吗?
注释
旅泊:旅居。
郡中叛乱:指池州(今安徽贵池)发生的兵乱。郡:州郡。
同志:友人。
军家:军将。
平人:平民,百姓。
甃(zhòu):修筑。
郡侯:郡守,州郡长官。
浑闲事:简直是一件平常的事。
政是:正是。
銮(luán)舆:皇帝的车驾。
幸蜀:广明元年,黄巢军攻占长安,僖宗仓皇出逃,前往四川。
参考资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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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乱世英雄起四方,有枪就是草头王”,正是中国封建社会动乱年代的生动写照。公元881年(唐僖宗中和元年),黄巢起义军占领长安,銮舆西迁。各地地方军阀、地主武装拥兵自重并趁乱抢夺财物,迫害人民,到处发生着流血恐怖事件。在这些“乱世英雄”心中,天理,王法,朝廷命官等,全都不算回事。韦庄《秦妇吟》就写过官军的纵暴:“自从洛下屯师旅,日夜巡兵入村坞。匣中秋水拔青蛇,旗上高风吹白虎。入门下马若旋风,罄室倾囊如卷土。”而当年杜荀鹤旅途停舟于池州(今安徽贵池。唐时一称秋浦郡),遇郡中发生兵变,郡守被乱军逐出,恐怖覆盖秋浦。诗人目睹这一切,忧心如焚。“诗可以怨”,或者说“愤怒出诗人”。他写了这篇《旅泊遇郡中叛乱示同志》,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见证。
“握手相看谁敢言,军家刀剑在腰边。”诗人落笔就描绘了郡中叛乱后的恐怖世相。人们握手相看,道路以目,敢怒而不敢言,这是一种极不正常、极为压抑的情况。对于它的原因,只轻轻一点:“军家刀剑在腰边”,“在腰边”三字极妙,暴力镇压的威慑,不待刀剑出鞘,已足以使人侧目。乱军的跋扈,百姓的恐慌,诗人的不安,尽在不言之中。这种开门见山的作法,使人感到这诗不是写出来的,而是按捺不住的激发。
“徧(遍)搜宝货无藏处,乱杀平人不怕天。”二句承上“军家刀剑”,直书乱兵暴行。他们杀人越货,全是强盗的行为。其实强盗还害惧王法,还不敢如此明火执杖,肆无忌惮。“平人”即平民(避太宗名讳改“民”为“人”),良民,岂能杀?更岂能乱杀?“杀”字前着一“乱”字,则突出行凶者面目的狰狞,罪行的令人发指。“不怕天”三字亦妙,它深刻地写出随着封建秩序的破坏,人的思想、伦常观念也混乱了。正常时期不怕王法的人,也应怕天诛。但天子威风扫地的末世,天的权威也动摇了,恶人更成“和尚打伞”,为所欲为。
更有甚者:“古寺拆为修寨木,荒坟开作甃城砖”(甃音zhòu,用砖砌造),拆寺敞坟,在平时会被视为极大的罪孽,恶在不赦,此时却发生在青天白日下。战争造成大破坏,于此也可见一斑,参阅以《秦妇吟》“采樵斫尽杏园花,修寨诛残御沟柳”,尤觉真切。诗人通过搜宝货、杀平人、拆古寺、开荒坟等时事,生动地表现了满目疮痍的社会情况,同时也表现了对乱军暴行的咬牙切齿。
现实很残酷,问题很多,然而诗人不知道应该怎么办。他也老老实实承认了这一点:“郡侯逐出浑闲事,正值銮舆幸蜀年。”这像是无可奈何的叹息,带着九分伤心和一分幽默:这种局面,连一方“诸侯”的刺史都毫无办法。不但无法,他还自身难保,让“刀剑在腰边”的乱军轻易地撵了,全不当回事儿。不但郡守如此,皇帝老官也自身难保,被黄巢、尚让们赶出长安,也全不算回事了。“銮舆幸蜀”,不过是好听一点的说就而已。诗末的潜台词是:如今皇帝蒙尘,郡守被赶,四海滔滔,国无宁日。你我同仁空怀忧国忧民之诚,奈何无力可去补苍天。只好写下这一页痛史,留与后人评说吧。
参考资料:
杜荀鹤(846~904),唐代诗人。字彦之,号九华山人。汉族,池州石埭(今安徽石台)人。大顺进士,以诗名,自成一家,尤长于宫词。大顺二年,第一人擢第,复还旧山。宣州田頵遣至汴通好,朱全忠厚遇之,表授翰林学士、主客员外郎、知制诰。恃势侮易缙绅,众怒,欲杀之而未及。天祐初卒。自序其文为《唐风集》十卷,今编诗三卷。事迹见孙光宪《北梦琐言》、何光远《鉴诫录》、《旧五代史·梁书》本传、《唐诗纪事》及《唐才子传》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先君子尝言,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,一日,风雪严寒,从数骑出微行,入古寺,庑下一生伏案卧,文方成草;公阅毕,即解貂覆生,为掩户。叩之寺僧,则史公可法也。及试,吏呼名至史公,公瞿然注视,呈卷,即面署第一。召入,使拜夫人,曰:“吾诸儿碌碌,他日继吾志者,惟此生耳。”及左公下厂狱,史朝夕狱门外;逆阉防伺甚严,虽家仆不得近。久之,闻左公被炮烙,旦夕且死;持五十金,涕泣谋于禁卒,卒感焉。一日,使史更敝衣草屦,背筐,手长镵,为除不洁者,引入,微指左公处。则席地倚墙而坐,面额焦烂不可辨,左膝以下,筋骨尽脱矣。史前跪,抱公膝而呜咽。公辨其声而目不可开,乃奋臂以指拨眦;目光如炬,怒日:“庸奴,此何地也?而汝来前!国家之事,糜烂至此。老夫已矣,汝复轻身而昧大义,天下事谁可支拄者!不速去,无俟奸人构陷,吾今即扑杀汝!”因摸地上刑械,作投击势。史噤不敢发声,趋而出。后常流涕述其事以语人,曰:“吾师肺肝,皆铁石所铸造也!”
崇祯末,流贼张献忠出没蕲、黄、潜、桐间。史公以凤庐道奉檄守御。每有警,辄数月不就寝,使壮士更休,而自坐幄幕外。择健卒十人,令二人蹲踞而背倚之,漏鼓移,则番代。每寒夜起立,振衣裳,甲上冰霜迸落,铿然有声。或劝以少休,公日:“吾上恐负朝廷,下恐愧吾师也。”
史公治兵,往来桐城,必躬造左公第,候太公、太母起居,拜夫人于堂上。
余宗老涂山,左公甥也,与先君子善,谓狱中语,乃亲得之于史公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