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584—1630)明广东东莞人,一说广西藤县人,字元素。万历四十七年进士。授邵武知县。天启初擢兵部职方司主事。超擢佥事,监关外军,筑宁远城,配置西洋大炮。天启六年,击退后金努尔哈赤进攻,升辽东巡抚。次年,击退皇太极进攻,时称“宁锦大捷”。以不为魏忠贤所喜,乞休归。崇祯元年召还,以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,督师蓟辽。二年,后金兵入关,威胁北京,崇焕千里赴援。崇祯帝中反间计并听信谗言,以谋叛罪下崇焕狱,磔死。有《袁督师遗集》。
子曰:“吾十有五而志于学,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,六十而耳顺,七十而从心所欲,不踰矩。”(踰 同:逾)
子曰:“君子食无求饱,居无求安,敏于事而慎于言,就有道而正焉,可谓好学也已。”
子曰:“饭疏食,饮水,曲肱而枕之,乐亦在其中矣。不义而富且贵,于我如浮云。”
子曰:“衣敝缊袍,与衣狐貉者立,而不耻者,其由也与!”“不忮不求,何用不臧?”子路终身诵之。子曰:“是道也,何足以臧?”
子贡问为仁。子曰:“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居是邦也,事其大夫之贤者,友其士之仁者。”
子贡问曰:“乡人皆好之,何如?”子曰:“未可也。”“乡人皆恶之,何如?”子曰:“未可也。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,其不善者恶之。”
子谓子贡曰,“女与回也孰愈?”对曰,“赐也何敢望回?回也闻一以知十,赐也闻一以知二。”子曰,“弗如也,吾与女弗如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