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618)隋会稽馀姚人,字茂世。虞荔子。博学有才,善草隶书。初仕于陈。累官尚书左丞。入隋,拜内史舍人。炀帝即位,重其才,任为内史侍郎,典机密,参与朝政。后见天下紊乱,政事日非,帝又不纳谏,且惧及祸,乃唯诺取容不敢忤旨。有告败者,不以实闻。又卖官鬻爵,贿赂公行。朝野共怨。终为宇文化及所杀。
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,精于拳勇。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,旗丁数百以篙刺之,篙所触处,寸寸折裂.以此名重一时,率其徒行教常州。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,观者如堵。忽一日,有卖蒜叟,龙钟伛偻,咳嗽不绝声,旁睨而揶揄之。众大骇,走告杨。杨大怒,招叟至前,以拳打砖墙,陷入尺许,傲之曰:“叟能如是乎?”叟曰:“君能打墙,不能打人。”杨愈怒骂曰:“老奴能受我打乎?打死勿怨!”叟笑曰:“垂死之年,能以一死成君之名,死亦何怨?”乃广约众人,写立誓劵。
令杨养息三日,老人自缚于树,解衣露腹。杨故取势于十步外,奋拳击之。老人寂然无声。但见杨双膝跪地,叩头曰:“晚生知罪了。”拔其拳,已夹入老人腹中,坚不可出,哀求良久,老人鼓腹纵之,已跌出一石桥外矣。
老人徐徐负蒜而归,卒不肯告人姓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