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人生百年,能够活到七十者少有。十年孩童期、十年昏老期,那中间的五十年又被睡眠(应包含病闲)占去了一半。在清醒着的二十五年中又有诸多烦恼。
仔细想想人生确实时光无多,应该要追欢及早,及时行乐。平日与志气相投的好友们聚在一起饮酒,意气风发,不去计较喝醉了以后的事情。沉醉了就沉醉了吧,人生就好似那芳草上低垂的露珠一样生命短暂。幸亏近来,有像渑河一样无尽的美酒,能够让我度过时光像吟歌千秋一样惬意。
注释
玉山摧倒:形容喝醉了酒摇摇欲倒。
有酒如渑:语出《左传·昭公十二年》:“有酒如渑,有肉如陵。”意思是有酒如渑水长流,有肉如堆成的小山冈。
参考资料:
显而易见,这首词以剖析短暂人生为由,借此抒发放荡不羁,愤世嫉俗,以酒消愁的心情。
王观,字通叟,宗仁宗景祐二年(1035)生于如皋,卒于宋哲宗元符三年(1100)。16岁时跋涉千里赴开封国子监拜胡瑗为师。22岁时考中进士,官至翰林学士,大理寺丞。在内朝起草诏旨,并从事诗词创作。王观落笔成章,词名最著的秦观称赞王观“高才力学,无与比者。”王观所作词赋,清新典雅,可与柳永、黄庭坚相媲美。曾因进赋《扬州赋》获赐“绯衣银章”。后因奉诏作《清平乐》惹恼太后,王观触霉头了,“翌日罢职”,贬为江都知县。《红芍药》这首词无疑是在遭贬谪自号“逐客”后所作的。
无独有偶。王观《红芍药》这首词的基调恰恰与范仲淹所写的《剔银灯·与欧阳公席上分题》一词大同小异。范仲淹的这首词是这样写的:
“昨夜因看蜀志,笑曹操孙权刘备。用尽机关,徒劳心力,只得三分天地。屈指细寻思,争如共,刘伶一醉?
人世都无百岁。少痴騃、老成尪悴。只有中间,些子少年,忍把浮名牵系!一品与千金,问白发,如何回避?”
读王观的《红芍药》一词,深感王观受范仲淹《剔银灯》一词的影响,而王观、范仲淹的两首词所共同表达的思想感情又与《古诗十九首》中“人生寄一世,奄忽若飚尘”(《之四·〈今日良宴会〉》),“为乐当及时,何能待未兹”(《之十五·〈生年不满百〉》)、“浩浩阴阳移,年命如朝露”、“不如饮美酒,被服纨与素”(《之十三·〈驱车上东门〉》)的意境何其相似!笔者偶读《元曲》中阿里西瑛所著《凉亭乐·叹世》和陈草庵所著《山坡羊·叹世》两首词曲,前者词中云:“你试看凌烟阁上,功名不在我。则不如对酒当歌,对酒当歌且快活。无忧愁,安乐窝。”后者词中写“路遥遥,水迢迢,功名尽在长安道,今日少年明日老。山,依旧好;人,憔悴了!”这两首意味深长,发人深思的佳作,也可以算是感叹人生苦短,摒弃浮名,及时行乐思想的历史延续吧!
范仲淹词中的“屈指细寻思,争如共、刘伶一醉?”也好,王观词中的“沉醉且沉醉,人生似、露垂芳草”也罢,还有刘伶的“惟酒是务,焉知其惟酒是务,焉知其馀”、苏东坡的“人生如梦,一樽还酹江月”等等,等等,他们所抒发(亦可谓之泄发)的真实思想感情与其时的亲身遭遇、心态,或对客观事物的认知是密不可分的。对此,笔者以为,由此而论王观的《红芍药》这首词消极而不可取,是值得商榷的。
在《剔银灯》词中,范仲淹将人的一生分成少年、中年和老年三个阶段。在《红芍药》一词中,王观将古稀之年作了具体的剖析:十年孩童期、十年昏老期,那中间的五十年又被睡眠(应包含病闲)占去了一半。在封建社会,人的平均寿命仅有三十岁左右(唐代为28岁),范仲淹66岁逝世,王观65岁病故,他二人在北宋时期皆为高寿。故而范仲淹在词中写下:“人世都无百岁”,王观在词中断言:“人生百岁,七十稀少。”范仲淹和王观这二位名贤所言,皆合乎历史事实。确实如此,翻遍史书,追溯千年之前,华夏能有几位百岁寿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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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观(1035--1100),字通叟,生于如皋(今江苏如皋),北宋著名词人。王安石为开封府试官时,他得中科举及第。宋仁宗嘉佑二年(1057年),考中进士。其后,历任大理寺丞、江都知县等职,在任时作《扬州赋》,宋神宗阅后大喜,大加褒赏;又撰《扬州芍药谱》一卷,遂被重用为翰林学士净土。
太史公曰:“先人有言:‘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。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,有能绍明世、正《易传》,继《春秋》、本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礼》、《乐》之际?’”意在斯乎!意在斯乎!小子何敢让焉!
上大夫壶遂曰:“昔孔子何为而作《春秋》哉”?太史公曰:“余闻董生曰:‘周道衰废,孔子为鲁司寇,诸侯害子,大夫雍之。孔子知言之不用,道之不行也,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,以为天下仪表,贬天子,退诸侯,讨大夫,以达王事而已矣。’子曰:‘我欲载之空言,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。’夫《春秋》,上明三王之道,下辨人事之纪,别嫌疑,明是非,定犹豫,善善恶恶,贤贤贱不肖,存亡国,继绝世,补弊起废,王道之大者也。《易》著天地、阴阳、四时、五行,故长于变;《礼》经纪人伦,故长于行;《书》记先王之事,故长于政;《诗》记山川、溪谷、禽兽、草木、牝牡、雌雄,故长于风;《乐》乐所以立,故长于和;《春秋》辨是非,故长于治人。是故《礼》以节人,《乐》以发和,《书》以道事,《诗》以达意,《易》以道化,《春秋》以道义。拨乱世反之正,莫近于《春秋》。《春秋》文成数万,其指数千。万物之散聚皆在《春秋》。《春秋》之中,弑君三十六,亡国五十二,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。察其所以,皆失其本已。故《易》曰‘失之毫厘,差之千里。’故曰‘臣弑君,子弑父,非一旦一夕之故也,其渐久矣’。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《春秋》,前有谗而弗见,后有贼而不知。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《春秋》,守经事而不知其宜,遭变事而不知其权。为人君父而不通于《春秋》之义者,必蒙首恶之名。为人臣子而不通于《春秋》之义者,必陷篡弑之诛,死罪之名。其实皆以为善,为之不知其义,被之空言而不敢辞。夫不通礼义之旨,至于君不君,臣不臣,父不父,子不子。夫君不君则犯,臣不臣则诛,父不父则无道,子不子则不孝。此四行者,天下之大过也。以天下之大过予之,则受而弗敢辞。故《春秋》者,礼义之大宗也。夫礼禁未然之前,法施已然之后;法之所为用者易见,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。”
壶遂曰:“孔子之时,上无明君,下不得任用,故作《春秋》,垂空文以断礼义,当一王之法。今夫子上遇明天子,下得守职,万事既具,咸各序其宜,夫子所论,欲以何明?”
太史公曰:“唯唯,否否,不然。余闻之先人曰:‘伏羲至纯厚,作《易》八卦。尧舜之盛,《尚书》载之,礼乐作焉。汤武之隆,诗人歌之。《春秋》采善贬恶,推三代之德,褒周室,非独刺讥而已也。’汉兴以来,至明天子,获符瑞,封禅,改正朔,易服色,受命于穆清,泽流罔极,海外殊俗,重译款塞,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。臣下百官力诵圣德,犹不能宣尽其意。且士贤能而不用,有国者之耻;主上明圣而德不布闻,有司之过也。且余尝掌其官,废明圣盛德不载,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,堕先人所言,罪莫大焉。余所谓述故事,整齐其世传,非所谓作也,而君比之于《春秋》,谬矣。”
于是论次其文。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,幽于缧绁。乃喟然而叹曰:“是余之罪也夫。是余之罪也夫!身毁不用矣!”退而深惟曰:“夫《诗》、《书》隐约者,欲遂其志之思也。昔西伯拘羑里,演《周易》;孔子厄陈、蔡,作《春秋》;屈原放逐,著《离骚》;左丘失明,厥有《国语》;孙子膑脚,而论兵法;不韦迁蜀,世传《吕览》;韩非囚秦,《说难》、《孤愤》;《诗》三百篇,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。此人皆意有所郁结,不得通其道也,故述往事,思来者。”于是卒述陶唐以来,至于麟止,自黄帝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