陶弼(1015—1078)宋代诗人。字商翁,永州(今湖南省祁阳县)人。生于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,卒于神宗元丰元年。年六十四岁。倜傥知兵,能为诗,有“左诗书,右孙吴”之誉。庆历中(1045年左右)杨畋讨湖南猺,授以兵,使往袭,大破之。以功得朔阳主簿,调朔阳令。两知邕州,绥辑惠养,善政甚多。进西上阁门使,留知顺州。交人袭取桄榔,弼获间谍,谕以逆顺,纵之去,终弼任不敢犯。神宗元丰元年(1078年)改东上阁门使,未拜,卒。弼的著作,本有集十八卷,今仅存《邕州小集》一卷,《四库总目》传于世。事迹见《豫章先生文集》卷二二《陶君墓志铭》。
河东薛存义将行,柳子载肉于俎,崇酒於觞,追而送之江浒,饮食之。且告曰:“凡吏于土者,若知其职乎?盖民之役,非以役民而已也。凡民之食于土者,出其什一佣乎吏,使司平于我也。今我受其直,怠其事者,天下皆然。岂惟怠之,又从而盗之。向使佣一夫于家,受若值,怠若事,又盗若货器,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。以今天下多类此,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,何哉?势不同也。势不同而理同,如吾民何?有达于理者,得不恐而畏乎!”
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。早作而夜思,勤力而劳心;讼者平,赋者均,老弱无怀诈暴憎。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,其知恐而畏也审矣。
吾贱且辱,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;于其往也,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