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癸卯年,西原贼人攻入道州城,焚烧杀戮掠夺,几乎扫光全城才走。第二年,贼人又攻打永州并占领邵州,却不侵犯道州边境而去。难道道州官兵能有力制敌吗?不过是蒙受贼人的哀怜而巳。催缴赋税的官吏为什么还如此忍心苦苦搜括呢?因此作诗一篇给官吏们看看。
我早年遇到了太平世道,在山林中隐居了二十年。
清泉水流经过我家门口,山涧洞谷对着我家门前。
田租赋税有个固定期限,日上三竿依然安稳酣眠。
忽然间遭遇到世道突变,数年来亲自从军上前线。
如今我来治理这个郡县,又遇到蛮夷来骚扰侵犯。
县城太小蛮夷无意洗劫,百姓贫穷他们也觉可怜。
因此他们攻陷邻县境界,唯有这个道州独自保全。
奉皇命来收租税的使臣,难道还比不上盗贼慈善?
现在那横征暴敛的官吏,催赋逼税恰如火烧油煎。
谁忍心断绝人民的生路,换取时世所称赞的忠贤?
我想辞去官职丢弃符节,拿起竹篙自己动手撑船。
带领全家回到鱼米之乡,告老归隐住在那江湖边。
注释
癸卯岁:即唐代宗广德元年(763年)。
道县:今湖南县道县。
永、邵:永州和邵州,今均属湖南省。
边鄙:边境。
与:通“欤”,吗。
昔岁:从前。
庭户:庭院。
洞壑(hè):山洞,沟壑。
井:即“井田”;井税:这里指赋税。
晏:晚。
世变:指安史之乱所带来的社会动荡。
戎旃(zhān):战旗,一说为军帐。
典:治理、掌管。
见全:被保全。
将王命:奉皇上的旨意。
绝:断绝。
委:弃。符节:古代朝廷传达命令或征调兵将用的凭证。委符节:辞官。
引竿:拿钓竿,代指隐居。刺船:撑船。
将:带着。就:靠近。
湖:一作“海”。
参考资料:
参考资料:
此诗和《舂陵行》都是作者反映社会现实,同情人民疾苦的代表作,而在斥责统治者对苦难人民的横征暴敛上,此诗词意更为深沉,感情更为愤激。
在诗中,元结把起义的少数民族称之为“贼”,固然表现了他的偏见,但他把“诸使”和“贼”对比起来写,通过对“贼”的有所肯定,来衬托官吏的残暴,这对本身也是个“官吏”的作者来说,是非常难能可贵的。
全诗共分四段。第一段由“昔年”句至“日晏”句,先写“昔”。头两句是对“昔”的总的概括,交代他在作官以前长期的隐居生活,正逢“太平”盛世。三、四句写山林的隐逸之乐,为后文写官场的黑暗和准备归老林下作铺垫。这一段的核心是“井税有常期”句,所谓“井税”,原意是按照古代井田制收取的赋税,这里借指唐代按户口征取定额赋税的租庸调法;“有常期”,是说有一定的限度。作者把人民没有额外负担看作是年岁太平的主要标志,是“日晏犹得眠”即人民能安居乐业的重要原因,对此进行了热情歌颂,便为后面揭露“今”时统治者肆意勒索人民设下了伏笔。
第二段从“忽然”句到“此州”句,写“今”,写“贼”。前四句先简单叙述自己从出山到遭遇变乱的经过:安史之乱以来,元结亲自参加了征讨乱军的战斗,后来又任道州刺史,正碰上“西原蛮”发生变乱。由此引出后四句,强调城小没有被屠,道州独能促使的原因是:“人贫伤可怜”,也即“贼”对道州人民苦难的同情,这是对“贼”的褒扬。此诗题为“示官吏”,作诗的主要目的是揭露官吏,告戒官吏,所以写“贼”是为了写“官”,下文才是全诗的中心。
第三段从“使臣”句至“以作”句,写“今”,写“官”。一开始用反问句把“官”和“贼”对照起来写:“使臣将王命,岂不如贼焉?”这是抨击官吏,不顾丧乱地区人民死活依然横征暴敛的愤激之词,是元结关心人民疾苦的点睛之笔。而下两句指陈事实的直接描写:“今彼征敛者,迫之如火煎”,更活画出一幅虎狼官吏陷民于水火的真实情景。和前面“井税”两句相照应,与“昔”形成鲜明对比,对征敛官吏的揭露更加深刻有力。接下来的两句:“谁能绝人命,以作时世贤?”以反问的语气作出了断然否定的回答,揭示了“时世贤”的残民本质。“绝人命”和“伤可怜”相照应,“时世贤”与“贼”作对比,这里对“时世贤”的讽刺鞭挞之意十分强烈。更为可贵的是诗人在此公开表明自己不愿“绝人命”,也不愿作“时世贤”的决绝态度,并以此作为对其他官吏的一种告诫。
第四段由“思欲”句至“归老”句,向官吏们坦露自己的心志。作者是个官吏,他是不能违“王命”的,可是作“征敛者”吧,他又不愿“绝人命”。诗人对待这一矛盾的处境的办法是:宁愿弃官,归隐江湖,也绝不去做那种残民邀功、取媚于上的所谓贤臣。这是对统治者征敛无期的抗议,此处充分清楚地表明作者对民瘼的热情关心。
元结在政治上是一位具有仁政爱民理想的清正官吏;在文学上反对“拘限声病,喜尚形似”(《箧中集序》)的浮艳诗风,主张发挥文学“救时劝俗”(《文编序》)的社会作用。这首诗不论叙事抒情,都指陈事实,直抒胸臆,没有一点雕琢矫饰的痕迹,而诗中那种忧时爱民的深挚感情,如从胸中自然倾泄,自有一种感人之处,亦自能在质朴之中成其浑厚,显示出元结诗质朴简古、平直切正的典型特色。沈德潜说:“次山诗自写胸次,不欲规模古人,而奇响逸趣,在唐人中另辟门径。”(《唐诗别裁》)
参考资料:
元结(719~772年),中国唐代文学家。字次山,号漫叟 、聱叟 。河南鲁山人。天宝六载(747)应举落第后,归隐商余山。天宝十二载进士及第。安禄山反,曾率族人避难猗玗洞 (今湖北大冶境内),因号猗玗子。乾元二年(759),任山南东道节度使史翙幕参谋,招募义兵,抗击史思明叛军,保全十五城。代宗时,任道州刺史,调容州,加封容州都督充本管经略守捉使,政绩颇丰。大历七年(772)入朝,同年卒于长安。
得西山后八日,寻山口西北道二百步,又得钴鉧潭。西二十五步,当湍而浚者为鱼梁。梁之上有丘焉,生竹树。其石之突怒偃蹇,负土而出,争为奇状者,殆不可数。其嵚然相累而下者,若牛马之饮于溪;其冲然角列而上者,若熊罴之登于山。
丘之小不能一亩,可以笼而有之。问其主,曰:“唐氏之弃地,货而不售。”问其价,曰:“止四百。”余怜而售之。李深源、元克己时同游,皆大喜,出自意外。即更取器用,铲刈秽草,伐去恶木,烈火而焚之。嘉木立,美竹露,奇石显。由其中以望,则山之高,云之浮,溪之流,鸟兽之遨游,举熙熙然回巧献技,以效兹丘之下。枕席而卧,则清泠之状与目谋,瀯瀯之声与耳谋,悠然而虚者与神谋,渊然而静者与心谋。不匝旬而得异地者二,虽古好事之士,或未能至焉。
噫!以兹丘之胜,致之沣、镐、鄠、杜,则贵游之士争买者,日增千金而愈不可得。今弃是州也,农夫渔父,过而陋之,贾四百,连岁不能售。而我与深源、克己独喜得之,是其果有遭乎!书于石,所以贺兹丘之遭也。
康熙五十一年三月,余在刑部狱,见死而由窦出者,日四三人。有洪洞令杜君者,作而言曰:“此疫作也。今天时顺正,死者尚稀,往岁多至日数十人。”余叩所以。杜君曰:“是疾易传染,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。而狱中为老监者四,监五室,禁卒居中央,牖其前以通明,屋极有窗以达气。旁四室则无之,而系囚常二百余。每薄暮下管键,矢溺皆闭其中,与饮食之气相薄,又隆冬,贫者席地而卧,春气动,鲜不疫矣。狱中成法,质明启钥,方夜中,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,无可旋避,此所以染者众也。又可怪者,大盗积贼,杀人重囚,气杰旺,染此者十不一二,或随有瘳,其骈死,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。”余曰:“京师有京兆狱,有五城御史司坊,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?”杜君曰:“迩年狱讼,情稍重,京兆、五城即不敢专决;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,皆归刑部;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、狱官、禁卒,皆利系者之多,少有连,必多方钩致。苟入狱,不问罪之有无,必械手足,置老监,俾困苦不可忍,然后导以取保,出居于外,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,而官与吏剖分焉。中家以上,皆竭资取保;其次‘求脱械居监外板屋,费亦数十金;惟极贫无依,则械系不稍宽,为标准以警其余。或同系,情罪重者,反出在外,而轻者、无罪者罹其毒。积忧愤,寝食违节,及病,又无医药,故往往至死。”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,同于往圣。每质狱词,必于死中求其生,而无辜者乃至此。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: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,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,别置一所以羁之,手足毋械。所全活可数计哉?或曰:“狱旧有室五,名曰现监,讼而未结正者居之。傥举旧典,可小补也。杜君曰:“上推恩,凡职官居板屋。今贫者转系老监,而大盗有居板屋者。此中可细诘哉!不若别置一所,为拔本塞源之道也。”余同系朱翁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,遘疫死,皆不应重罚。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,左右邻械系入老监,号呼达旦。余感焉,以杜君言泛讯之,众言同,于是乎书。
凡死刑狱上,行刑者先俟于门外,使其党入索财物,名曰“斯罗”。富者就其戚属,贫则面语之。其极刑,曰:“顺我,即先刺心;否则,四肢解尽,心犹不死。”其绞缢,曰:“顺我,始缢即气绝;否则,三缢加别械,然后得死。”唯大辟无可要,然犹质其首。用此,富者赂数十百金,贫亦罄衣装;绝无有者,则治之如所言。主缚者亦然,不如所欲,缚时即先折筋骨。每岁大决,勾者十四三,留者十六七,皆缚至西市待命。其伤于缚者,即幸留,病数月乃瘳,或竟成痼疾。余尝就老胥而问焉:“彼于刑者、缚者,非相仇也,期有得耳;果无有,终亦稍宽之,非仁术乎?”曰:“是立法以警其余,且惩后也;不如此,则人有幸心。”主梏扑者亦然。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:一人予三十金,骨微伤,病间月;一人倍之,伤肤,兼旬愈;一人六倍,即夕行步如平常。或叩之曰:“罪人有无不均,既各有得,何必更以多寡为差?”曰:“无差,谁为多与者?”孟子曰:“术不可不慎。”信夫!
部中老胥,家藏伪章,文书下行直省,多潜易之,增减要语,奉行者莫辨也。其上闻及移关诸部,犹未敢然。功令: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,止主谋一二人立决;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。狱词上,中有立决者,行刑人先俟于门外。命下,遂缚以出,不羁晷刻。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,法应立决,狱具矣,胥某谓曰:“予我千金,吾生若。”叩其术,曰:“是无难,别具本章,狱词无易,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,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。”其同事者曰:“是可欺死者,而不能欺主谳者,倘复请之,吾辈无生理矣。”胥某笑曰:“复请之,吾辈无生理,而主谳者亦各罢去。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,则吾辈终无死道也。”竟行之,案末二人立决。主者口呿舌挢,终不敢诘。余在狱,犹见某姓,狱中人群指曰:“是以某某易其首者。”胥某一夕暴卒,众皆以为冥谪云。
凡杀人,狱词无谋、故者,经秋审入矜疑,即免死。吏因以巧法。有郭四者,凡四杀人,复以矜疑减等,随遇赦。将出,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。或叩以往事,一一详述之,意色扬扬,若自矜诩。噫!渫恶吏忍于鬻狱,无责也;而道之不明,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,而不求其情,其枉民也亦甚矣哉!
奸民久于狱,与胥卒表里,颇有奇羡。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,每岁致数百金。康熙四十八年,以赦出。居数月,漠然无所事。其乡人有杀人者,因代承之。盖以律非故杀,必久系,终无死法也。五十一年,复援赦减等谪戍,叹曰:“吾不得复入此矣!”故例: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。时方冬停遣,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,至再三,不得所请,怅然而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