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郁郁葱葱的绿树间交加着鸟儿的啼叫鸣欢,万里晴空下款款的春风将落下的花瓣吹拂得四处飞舞。
我就迷醉在这一片的鸟语花飞的大好春光之中,待到第二天酒醒的时候才发现春天已经将要结束了。
头上是暖暖的阳光和淡淡的云朵,脚底青草茂盛主动牵惹游人的衣襟,柳絮纷飞洒落在身上。
漫步至小亭前遇到太守,坐着一个小竹轿子半醺半醉的,头上插满了鲜花嘻笑归来。
红花满树,青山隐隐,日已偏西。广漠的郊野,草色青绿,看不见边际。
游春的人们,兴趣正浓,哪管春天将去。丰乐亭前,人来人往,落花遍地。
注释
丰乐亭:在滁城西一里许的大丰山下,欧阳修任滁州(今安徽滁县)知州时所筑,为当时滁州的胜游之地。
太守:汉代一郡的地方长官称太守,唐称刺史,也一度用太守之称,宋朝称权知某军州事,简称为知州。诗里称为太守,乃借用汉唐称谓。
红树:开红花的树,或落日反照的树,非指秋天的红叶。
长郊:广阔的郊野。无涯:无边际。
老:逝去。一作“尽”。春将老:春天将要过去。
参考资料:
丰乐亭在滁州(治所在今安徽滁县)西南丰山北麓,琅琊山幽谷泉上。此亭为欧阳修任知州时所建。他写了一篇《丰乐亭记》,记叙了亭附近的自然风光和建亭的经过,由苏轼书后刻石。美景,美文,美书,三美兼具,从此成为著名的游览胜地。
丰乐亭周围景色四时皆美,但这组诗则撷取四时景色中最典型的春景先加描绘。第一首写惜春之意,第二首写醉春之态,第三首写恋春之情。
第一首头两句说:绿影婆娑的树木,枝叶连成一片,鸟儿在山上林间愉快地歌唱。阳光下和煦的春风轻轻吹拂着树枝,不少落花随风飞舞。“交加”,意为树木枝叶繁茂,种植紧密,所以枝叶交叉重叠,形成一片绿阴。“荡漾”两字写出春风在青山幽谷、林间草坪飘扬的神理,也写出游人在撩人春景中的愉快心境。明媚春光,令人心醉。诗人呢,野鸟啁啾,杂花乱飞,他一概不闻不见,他也进入了醉乡。次日酒醒,春无踪迹,原来已悄然归去了。第四句“明日酒醒春已归”,表面说醉了一天,实际是醉了整整一个春天。此句用夸张的语言反衬春景的迷人和春日短暂,带有浓厚的惋惜之意。
第二首前两句说:天上是淡云旭日,晴空万里;地上则是春草茂盛,蓬勃生长,碰到了游人的衣襟;而飞舞着的杨花、柳絮洒落在游人的春衣上,“拂了一身还满”。一个“惹”字写出了春草欣欣向荣之势,春草主动来“惹”人,又表现了春意的撩人;配上一个“拂”字,更传神地描绘了春色的依依。此句与白居易的名篇《钱塘湖春行》中“乱花渐欲迷人眼,浅草才能没马蹄”两句相比,功力悉敌,简直把春景写活了!
第三四句写游人兴之所至,来到丰乐亭,在亭西碰上了欧阳太守。太守在于什么呢?他双鬓和衣襟上插满了花卉,坐在竹轿上大醉而归。篮舆,是竹轿。他不乘一本正经的官轿,而坐悠悠晃动、吱嘎作响的竹轿,显示出洒脱不羁的性格。因为坐的是敞篷的竹轿,嵌而人们得以一睹这位太守倜傥的丰采。
第三首写青山红树,白日西沉,萋萋碧草,一望无际。天已暮,春将归,然而多情的游客却不管这些,依旧踏着落花,来往于丰乐亭前,欣赏这暮春的美景。有的本子“老”字作“尽”,两字义近,但“老”字比“尽”字更能传神。这首诗把对春天的眷恋之情写得既缠绵又酣畅。在这批惜春的游人队伍中,当然有诗人自己在内。欧阳修是写惜春之情的高手,他在一首《蝶恋花》词中有句云:“泪眼问花花不语,乱红飞过秋千去”,真是令人肠断;而此诗“来往亭前踏落花”的多情游客,也令读者惆怅不已。
综观三诗,都是前两句写景,后两句抒情。写景,鲜艳斑斓,多姿多彩;抒情,明朗活泼而又含意深厚。三诗的结句都是情致缠绵,余音袅袅。欧阳修深于情,他的古文也是以阴柔胜,具一唱三叹之致。如果结合他的散文名作《醉翁亭记》和《丰乐亭记》来欣赏这组诗,更能相映成趣。
参考资料:
参考资料:
欧阳修(1007年8月6日 -1072年9月22日),字永叔,号醉翁,晚号六一居士,江南西路吉州庐陵永丰(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)人,景德四年(1007年)出生于绵州(今四川省绵阳市),北宋政治家、文学家。欧阳修于宋仁宗天圣八年(1030年)以进士及第,历仕仁宗、英宗、神宗三朝,官至翰林学士、枢密副使、参知政事。死后累赠太师、楚国公,谥号“文忠”,故世称欧阳文忠公。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,与韩愈、柳宗元、苏轼、苏洵、苏辙、王安石、曾巩合称“唐宋八大家”,并与韩愈、柳宗元、苏轼被后人合称“千古文章四大家”。 他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,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。其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,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。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,也对诗风、词风进行了革新。在史学方面,也有较高成就,他曾主修《新唐书》,并独撰《新五代史》。有《欧阳文忠公集》传世。
司天台,仰观俯察天人际。羲和死来职事废,官不求贤空取艺。
昔闻西汉元成间,上陵下替谪见天。北辰微闇少光色,四星煌煌如火赤。
耀芒动角射三台,上台半灭中台坼。是时非无太史官,眼见心知不敢言。
明朝趋入明光殿,唯奏庆云寿星见。天文时变两如斯,九重天子不得知。
不得知,安用台高百尺为。
咨五才之并用,实水德之灵长。惟岷山之导江,初发源乎滥觞。聿经始于洛沬,拢万川乎巴梁。冲巫峡以迅激,跻江津而起涨。极泓量而海运,状滔天以淼茫。总括汉泗,兼包淮湘。并吞沅澧,汲引沮漳。源二分于崌崃,流九派乎浔阳。鼓洪涛于赤岸,沦余波乎柴桑。纲络群流,商搉涓浍。表神委于江都,混流宗而东会。注五湖以漫漭,灌三江而漰沛。滈汗六州之域,经营炎景之外。所以作限于华裔,壮天地之崄介。呼吸万里,吐纳灵潮。自然往复,或夕或朝。激逸势以前驱,乃鼓怒而作涛。
峨嵋为泉阳之揭,玉垒作东别之标。衡霍磊落以连镇,巫庐嵬崛而比峤。协灵通气,濆薄相陶。流风蒸雷,腾虹扬霄。出信阳而长迈,淙大壑与沃焦。若乃巴东之峡,夏后疏凿。绝岸万丈,壁立赮驳。虎牙嵥竖以屹崒,荆门阙竦而磐礴。圆渊九回以悬腾,湓流雷呴而电激。骇浪暴洒,惊波飞薄。迅澓增浇,涌湍叠跃。砯岩鼓作,漰湱泶灂。㵗㶔渹
康熙五十一年三月,余在刑部狱,见死而由窦出者,日四三人。有洪洞令杜君者,作而言曰:“此疫作也。今天时顺正,死者尚稀,往岁多至日数十人。”余叩所以。杜君曰:“是疾易传染,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。而狱中为老监者四,监五室,禁卒居中央,牖其前以通明,屋极有窗以达气。旁四室则无之,而系囚常二百余。每薄暮下管键,矢溺皆闭其中,与饮食之气相薄,又隆冬,贫者席地而卧,春气动,鲜不疫矣。狱中成法,质明启钥,方夜中,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,无可旋避,此所以染者众也。又可怪者,大盗积贼,杀人重囚,气杰旺,染此者十不一二,或随有瘳,其骈死,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。”余曰:“京师有京兆狱,有五城御史司坊,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?”杜君曰:“迩年狱讼,情稍重,京兆、五城即不敢专决;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,皆归刑部;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、狱官、禁卒,皆利系者之多,少有连,必多方钩致。苟入狱,不问罪之有无,必械手足,置老监,俾困苦不可忍,然后导以取保,出居于外,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,而官与吏剖分焉。中家以上,皆竭资取保;其次‘求脱械居监外板屋,费亦数十金;惟极贫无依,则械系不稍宽,为标准以警其余。或同系,情罪重者,反出在外,而轻者、无罪者罹其毒。积忧愤,寝食违节,及病,又无医药,故往往至死。”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,同于往圣。每质狱词,必于死中求其生,而无辜者乃至此。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: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,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,别置一所以羁之,手足毋械。所全活可数计哉?或曰:“狱旧有室五,名曰现监,讼而未结正者居之。傥举旧典,可小补也。杜君曰:“上推恩,凡职官居板屋。今贫者转系老监,而大盗有居板屋者。此中可细诘哉!不若别置一所,为拔本塞源之道也。”余同系朱翁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,遘疫死,皆不应重罚。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,左右邻械系入老监,号呼达旦。余感焉,以杜君言泛讯之,众言同,于是乎书。
凡死刑狱上,行刑者先俟于门外,使其党入索财物,名曰“斯罗”。富者就其戚属,贫则面语之。其极刑,曰:“顺我,即先刺心;否则,四肢解尽,心犹不死。”其绞缢,曰:“顺我,始缢即气绝;否则,三缢加别械,然后得死。”唯大辟无可要,然犹质其首。用此,富者赂数十百金,贫亦罄衣装;绝无有者,则治之如所言。主缚者亦然,不如所欲,缚时即先折筋骨。每岁大决,勾者十四三,留者十六七,皆缚至西市待命。其伤于缚者,即幸留,病数月乃瘳,或竟成痼疾。余尝就老胥而问焉:“彼于刑者、缚者,非相仇也,期有得耳;果无有,终亦稍宽之,非仁术乎?”曰:“是立法以警其余,且惩后也;不如此,则人有幸心。”主梏扑者亦然。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:一人予三十金,骨微伤,病间月;一人倍之,伤肤,兼旬愈;一人六倍,即夕行步如平常。或叩之曰:“罪人有无不均,既各有得,何必更以多寡为差?”曰:“无差,谁为多与者?”孟子曰:“术不可不慎。”信夫!
部中老胥,家藏伪章,文书下行直省,多潜易之,增减要语,奉行者莫辨也。其上闻及移关诸部,犹未敢然。功令: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,止主谋一二人立决;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。狱词上,中有立决者,行刑人先俟于门外。命下,遂缚以出,不羁晷刻。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,法应立决,狱具矣,胥某谓曰:“予我千金,吾生若。”叩其术,曰:“是无难,别具本章,狱词无易,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,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。”其同事者曰:“是可欺死者,而不能欺主谳者,倘复请之,吾辈无生理矣。”胥某笑曰:“复请之,吾辈无生理,而主谳者亦各罢去。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,则吾辈终无死道也。”竟行之,案末二人立决。主者口呿舌挢,终不敢诘。余在狱,犹见某姓,狱中人群指曰:“是以某某易其首者。”胥某一夕暴卒,众皆以为冥谪云。
凡杀人,狱词无谋、故者,经秋审入矜疑,即免死。吏因以巧法。有郭四者,凡四杀人,复以矜疑减等,随遇赦。将出,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。或叩以往事,一一详述之,意色扬扬,若自矜诩。噫!渫恶吏忍于鬻狱,无责也;而道之不明,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,而不求其情,其枉民也亦甚矣哉!
奸民久于狱,与胥卒表里,颇有奇羡。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,每岁致数百金。康熙四十八年,以赦出。居数月,漠然无所事。其乡人有杀人者,因代承之。盖以律非故杀,必久系,终无死法也。五十一年,复援赦减等谪戍,叹曰:“吾不得复入此矣!”故例: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。时方冬停遣,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,至再三,不得所请,怅然而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