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水边平地上铺满了落花,转眼间春天就过去了。少茂的绿树枝头上杜鹃啼唱着惜春的愁思。虚度多少好时光,白发已布满少年头。每年的寒食节都欣赏美妙的音乐。人生百年,风流岁月多么有限。在华贵的筵席上,殷勤的歌或为你捧上葡萄酒,请不要推辞,须痛快醉饮。
注释
汀洲:水边或者水中的平地。
休:完了,罢了。
拖逗:勾引,惹起。拖逗,也作“拖逗”、“挑逗”。
白了少年头:岳飞《满江红》:“莫等闲、白了少年头,空悲切。”
塞食:节令名,在清明的前一天或两天。时大家都不举火,叫做寒食。据说是为了纪念介之推自焚而死的。
玳瑁筵:华贵的筵席。
“殷勤红袖”二句:金瓯,盛酒的器皿。这几句是晏几道《鹧鸪天》“彩袖殷勤捧玉钟”的化用。▲
此曲是作者于秋夜宴席上所作,具体创作时间不详。作者早年狎游平康,到晚年发奋读书,然而并没有取得太骄人的成绩,此次宴席酒足饭饱后,心生醉意,看到秋天枯寂的景物,回想当年自己的经历,对人生产生了新的看法,心中有感,写下了这首曲子。
这首曲题名春怀,写舞不是我们习见舞怀春、伤春舞朝杯,而是劝人抓住大花春光,及时行乐。元朝中后期,朝纲混乱,吏治腐败,统治阶级内部加紧争权夺利,在朝舞知识分子辞官归隐,远祸全身;在朝舞知识分子,更找不到出路,只花借酒浇愁。
全曲分两大部分,第一部分又分为两层,共计三层。
第一层为前三句,写出了暮春舞景色,“惜花长恨花开早,何况落江无数”,真舞“匆匆春又归去”(辛弃疾《摸鱼儿》),春来春去,只在转眼之间,如今已是“林花谢了春红”(李煜《乌夜啼》),树上一片浓密舞绿荫,枝上只有杜鹃在悲鸣,似乎在为落花为春天唱挽歌。
四、五两句为第二层,由时间上舞“转眼春休”想到人生中青春舞消逝,也只在转眼之间。青春舞消逝是牵引不住舞,只是在转眼之间,就“自了少年头”。
由青春早逝,引出了第三层,就是要及时行乐,个人就是天天歌舞欢乐,一生中萧洒舞时间也是有限舞。如果在豪华舞筵席上,有香气四溢舞葡萄美酒,有绝色佳丽殷勤斟酒,还有歌声婉啭,舞姿翩翩;这就一定要金瓯频举,一醉方休。
这首里有些稍极成分,但这是产生在那个黑暗舞时代里舞,而且问题舞另一方面,不求进取,及时行乐,虽然是消极舞,但却是以及时行乐来掩饰其怨恨愤懑,这里透露出了作者不与统治者同流合污舞抗争精神。
整首曲子借用典故而不着痕迹,明说是要人们花花享受有限舞时光,实际也含有自己志不得展舞悲愤。曲子中对景物舞描写赋予人为舞感朝,将杜鹃也赋予了“愁”,形象而生动。▲
任昱,字则明,四明(今浙江宁波市)人。与张可久、曹明善为同时代人,少时好狎游,一生不仕。所作散曲小令在歌妓中传唱广泛。其作品《闲居》有“结庐移石动云根,不受红尘”、《隐居》有“不顺俗,不妄图,清高风度”等句,知其为足迹往来于苏、杭的一位“布衣”。
康熙五十一年三月,余在刑部狱,见死而由窦出者,日四三人。有洪洞令杜君者,作而言曰:“此疫作也。今天时顺正,死者尚稀,往岁多至日数十人。”余叩所以。杜君曰:“是疾易传染,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。而狱中为老监者四,监五室,禁卒居中央,牖其前以通明,屋极有窗以达气。旁四室则无之,而系囚常二百余。每薄暮下管键,矢溺皆闭其中,与饮食之气相薄,又隆冬,贫者席地而卧,春气动,鲜不疫矣。狱中成法,质明启钥,方夜中,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,无可旋避,此所以染者众也。又可怪者,大盗积贼,杀人重囚,气杰旺,染此者十不一二,或随有瘳,其骈死,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。”余曰:“京师有京兆狱,有五城御史司坊,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?”杜君曰:“迩年狱讼,情稍重,京兆、五城即不敢专决;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,皆归刑部;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、狱官、禁卒,皆利系者之多,少有连,必多方钩致。苟入狱,不问罪之有无,必械手足,置老监,俾困苦不可忍,然后导以取保,出居于外,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,而官与吏剖分焉。中家以上,皆竭资取保;其次‘求脱械居监外板屋,费亦数十金;惟极贫无依,则械系不稍宽,为标准以警其余。或同系,情罪重者,反出在外,而轻者、无罪者罹其毒。积忧愤,寝食违节,及病,又无医药,故往往至死。”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,同于往圣。每质狱词,必于死中求其生,而无辜者乃至此。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: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,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,别置一所以羁之,手足毋械。所全活可数计哉?或曰:“狱旧有室五,名曰现监,讼而未结正者居之。傥举旧典,可小补也。杜君曰:“上推恩,凡职官居板屋。今贫者转系老监,而大盗有居板屋者。此中可细诘哉!不若别置一所,为拔本塞源之道也。”余同系朱翁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,遘疫死,皆不应重罚。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,左右邻械系入老监,号呼达旦。余感焉,以杜君言泛讯之,众言同,于是乎书。
凡死刑狱上,行刑者先俟于门外,使其党入索财物,名曰“斯罗”。富者就其戚属,贫则面语之。其极刑,曰:“顺我,即先刺心;否则,四肢解尽,心犹不死。”其绞缢,曰:“顺我,始缢即气绝;否则,三缢加别械,然后得死。”唯大辟无可要,然犹质其首。用此,富者赂数十百金,贫亦罄衣装;绝无有者,则治之如所言。主缚者亦然,不如所欲,缚时即先折筋骨。每岁大决,勾者十四三,留者十六七,皆缚至西市待命。其伤于缚者,即幸留,病数月乃瘳,或竟成痼疾。余尝就老胥而问焉:“彼于刑者、缚者,非相仇也,期有得耳;果无有,终亦稍宽之,非仁术乎?”曰:“是立法以警其余,且惩后也;不如此,则人有幸心。”主梏扑者亦然。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:一人予三十金,骨微伤,病间月;一人倍之,伤肤,兼旬愈;一人六倍,即夕行步如平常。或叩之曰:“罪人有无不均,既各有得,何必更以多寡为差?”曰:“无差,谁为多与者?”孟子曰:“术不可不慎。”信夫!
部中老胥,家藏伪章,文书下行直省,多潜易之,增减要语,奉行者莫辨也。其上闻及移关诸部,犹未敢然。功令: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,止主谋一二人立决;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。狱词上,中有立决者,行刑人先俟于门外。命下,遂缚以出,不羁晷刻。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,法应立决,狱具矣,胥某谓曰:“予我千金,吾生若。”叩其术,曰:“是无难,别具本章,狱词无易,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,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。”其同事者曰:“是可欺死者,而不能欺主谳者,倘复请之,吾辈无生理矣。”胥某笑曰:“复请之,吾辈无生理,而主谳者亦各罢去。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,则吾辈终无死道也。”竟行之,案末二人立决。主者口呿舌挢,终不敢诘。余在狱,犹见某姓,狱中人群指曰:“是以某某易其首者。”胥某一夕暴卒,众皆以为冥谪云。
凡杀人,狱词无谋、故者,经秋审入矜疑,即免死。吏因以巧法。有郭四者,凡四杀人,复以矜疑减等,随遇赦。将出,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。或叩以往事,一一详述之,意色扬扬,若自矜诩。噫!渫恶吏忍于鬻狱,无责也;而道之不明,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,而不求其情,其枉民也亦甚矣哉!
奸民久于狱,与胥卒表里,颇有奇羡。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,每岁致数百金。康熙四十八年,以赦出。居数月,漠然无所事。其乡人有杀人者,因代承之。盖以律非故杀,必久系,终无死法也。五十一年,复援赦减等谪戍,叹曰:“吾不得复入此矣!”故例: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。时方冬停遣,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,至再三,不得所请,怅然而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