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624—1662)福建南安人,初名森,字大木。郑芝龙子。唐王赐姓朱,改名成功,号“国姓爷”。南明隆武二年,阻父降清无效,移师南澳,继续抗清。永历帝立,封为延平郡王,招讨大将军。十三年与张煌言合兵,大举入长江,直抵南京,东南大震,旋为清兵所败,退还厦门。十五年(清顺治十八年)进兵台湾,驱逐荷兰侵略军,次年收复全台。不久病卒。
河东薛存义将行,柳子载肉于俎,崇酒於觞,追而送之江浒,饮食之。且告曰:“凡吏于土者,若知其职乎?盖民之役,非以役民而已也。凡民之食于土者,出其什一佣乎吏,使司平于我也。今我受其直,怠其事者,天下皆然。岂惟怠之,又从而盗之。向使佣一夫于家,受若值,怠若事,又盗若货器,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。以今天下多类此,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,何哉?势不同也。势不同而理同,如吾民何?有达于理者,得不恐而畏乎!”
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。早作而夜思,勤力而劳心;讼者平,赋者均,老弱无怀诈暴憎。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,其知恐而畏也审矣。
吾贱且辱,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;于其往也,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