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天地开辟啊曹魏代汉,如同日月重新放射出光芒。
陛下赐给我绝佳的机会啊,让我奉命前往辽东镇压叛乱。
本次征讨路上也经过了我的家乡,我定当奉皇命扫除叛乱,拿下辽东。
扫除万里江山的不臣之徒,整顿、治理这八荒之地。
大功告成后我将请辞告老,在舞阳安稳度日。
注释
重光:重新见到光明。
奉辞:奉君主之命。
遐方:远方。此句指奉命讨伐辽东。
逋秽:贬称流寇。
总齐八荒:意为整顿、治理所有的地方。“八荒”,犹言八方。
待罪:旧时官吏常怕因失职而获罪,使以待罪为自己供职的谦词。
舞阳:当时司马懿被封为舞阳侯。舞阳在今河南舞阳东南。▲
司马懿在三国时期是魏国的大将,在与吴、蜀作战时屡立战功。公孙渊起兵反魏,魏明帝又派司马懿领兵讨伐。这样,他逐渐掌握了魏国的军权,为他的子孙代魏建晋奠定了基础。据史籍记载,司马懿为人“内忌而外宽,猜忌多权变”。对于他的为人,曹操曾有所察觉,还告诫过曹丕。但曹丕素来与司马懿交好,后来曹丕以至于其子曹睿皆比较信任司马懿,用他为大将。这也许是由于当时魏国的宿将大部分去世之故。但不管曹丕和曹睿对他采取什么态度,魏国统治集团内部对司马懿还颇有疑虑。同时,曹睿在位时,大权基本上还在皇室手中,因此,司马懿当时还不得不采取一定的“韬光养晦”手腕。此诗正表现了司马懿当时的那种心态。
(179—251)三国魏河内温人,字仲达。出身士族。东汉末曹操为丞相,辟为文学掾,迁黄门侍郎,转主簿。从讨张鲁、孙权。每与大谋,辄有奇策。曹丕为太子时,任太子中庶子,得信重。曹丕即帝位,封河津亭侯,转丞相长史。魏明帝即位,改封舞阳侯,任大将军,镇宛,平孟达之叛,三次率军与蜀诸葛亮对抗。齐王曹芳即位,与曹爽同受遗诏辅政,迁侍中、持节、都督中外诸军、录尚书事。嘉平元年,乘爽从帝谒高平陵之际,杀之,为丞相,专擅朝政。死后,子司马师、司马昭相继专权。孙司马炎代魏称帝,建晋朝,追尊为宣帝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