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知几(661年-721年),字子玄,彭城(今江苏徐州)人。唐高宗永隆元年(680年)举进士。武则天长安二年(702年)开始担任史官,撰起居注,历任著作佐郎、左史、著作郎、秘书少监、太子左庶子、左散骑常侍等职,兼修国史。长安三年与朱敬则等撰《唐书》八十卷,神龙(705年~707年)时与徐坚等撰《武后实录》。玄宗先天元年(712年),与谱学家柳冲等改修《氏族志》,至开元二年(714年)撰成《姓族系录》二百卷,四年与吴兢撰成《睿宗实录》二十卷,重修《则天实录》三十卷、《中宗实录》二十卷。
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,以“恣行酷政,民冤无告”劾去。
去之日,百姓遮府门愿留者,顷刻合数千人,手持牒以告摄郡事。摄郡事振手止之,辄直前不顾;则受其牒,不敢以闻。
明日出府,相与拥车下,道中至不可顿足。则冒禁行城上,累累不绝。拜且泣下,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。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,且泣下。君为之抆泪,告以君命决不应留;辄柴其关如不闻。
日且暮,度不可止,则夺剌史车置道旁,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,燃火风雪中围守之。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,盖千数百人而未止。
又明日,回泊通波亭,乘间欲以舟去,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,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。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,委曲谕之,且却且行。久乃曰:“愿公徐行,天子且有诏矣。”公首肯之。道稍开,公疾驰径去。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,责诮怒骂,不啻仇敌。
呜呼!大官,所尊也;民,所信也。所尊之劾如彼,而所信之情如此,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,将从智者而问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