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孤傲的鸿雁自海上而来,池塘河潢不敢眷顾。
侧目见到了两只华丽的翠鸟,在华美的三珠树上栖息。
珍贵之木的高处啊,难道不怕猎人的金弹丸?
修美的品德将担心他人的嫉妒与打压,高明之位会让神鬼都深感厌恶。
今日的我在冥冥之中遨游,那也独自游弋的人们将何处追求呢?
注释
感遇:古诗题,用于写心有所感,借物寓意之诗。诗人在贬官荆州期间作《感遇》诗12首,此处所选分别为第四、第一、第二和第七首。
鸿:雁类的泛称。池潢(huang):池塘,积水池,护城河,代指朝廷。
双翠鸟:即翡翠鸟,雄为翡,雌为翠,毛色华丽多彩。
三珠树:神话传说中的宝树。本作三株树。见《山海经:海外南经》:“三株树在厌火国北,生赤水上,其为树如柏,叶皆为珠。”
矫矫:超然出众的样子。“得无”句:岂不惧怕有子弹打来?得无,表反问语气、岂不、能不。金丸,弹弓的子弹。
“美服”句:身着华美的服装应担心别人指责。患:怕,忧虑。
“高明”句:官位显要会遭到鬼神的厌恶。高明,指地位官职尊贵的人。恶:忌妒,厌恶。西汉扬雄《解嘲》:“高明之家,鬼瞰其室。”
冥冥:高远的天空。⑨“弋者”句:弋者,猎鸟的人。慕,想猎取鸟的欲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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显然,诗中暗寓的是作者自己的遭际与感受。孤鸿是自喻,而双翠鸟则指在朝中窃据高位的李林甫、牛仙客之流。全诗以孤鸿的口气,写出了诗人的政治生活中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和高逸的情怀。
全诗共十句,可分为两层。前四句为第一层,借孤鸿所见,描写双翠鸟盛气凌人、得意忘形的神态;前两句很耐人寻味,经历过大海上的惊涛骇浪的孤鸿,对对一条小小的护城河却不敢顾,说明人世(特别是朝廷)的险恶远远超过了自然界的险恶。而在这孤鸿“不敢顾”的地方有一双小小的翡翠鸟却竟在珍贵的三珠树上营巢,高高在上,气势熏天。“侧见”有两重意义,一是说明翡翠鸟盛气凌人,不可一世,令人侧目而视;二是说纵然翡翠鸟悲气焰嚣张,但孤鸿对之却不屑正视,由此,也就引发出第二层,即第五句以下的六句。前两句从翡翠鸟骄横情态,想到它们会招致的后果提出问题,这是一个反问。翡翠鸟站立在珍木之颠,窃据高位,飞扬跋扈,难道就不怕别人难以容忍吗?不怕从背后打来的致命的金弹吗?接着平静地指出了一条耐人寻味的生活哲理:“美服患人指,高明逼神恶。”物极必反,地位与权势在官场中愈显赫,也就愈易成为别人猎取的目标,覆灭的日子也就愈近。正因如此,诗中这只孤独的鸿雁,并不艳慕翠鸟一时的荣耀,也不怨恨自己的一时失意,这就引发了最后两句,孤鸿自己决心高举苍冥,翱翔云中,让那些“弋者”的欲望无法得逞。这里所暗寓的是诗人不羡慕荣贵,澹泊名利和决意隐退的情怀,同时也进一步衬托出了翠鸟多代表的小人们狭隘、浅薄的品行。第二层写出了孤鸿的感受。
在描写中,作者始终注意从对比的角度去表现孤鸿与翠鸟的境况。孤雁之于翠鸟,一独一双,一大一小,一质朴一华艳,一方来自浩瀚大海,一方守者小小池潢。然而,小巧的翠鸟却是高高在上,统领要地。“三珠树”,是神仙世界的珍木,它们“巢居”于上,可谓显贵之至。与此相反,硕大的鸿雁对双翠鸟只能“侧见”,甚至“不敢顾”那暗指朝廷的“池潢”,可知其处境的低微与险恶,更反衬出了翠鸟们不可一世的气焰。真可谓黄钟毁弃,瓦釜雷鸣。
此诗本是借自然界的禽鸟寄寓作者的境遇与感慨,但由于作品巧妙地选用了鸿雁与翠鸟的形象、成功地写出了它们的特点,使得作品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寓意本身,反映了一种普遍性的社会现象和生活哲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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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一开始就以孤鸿与大海对比。沧海浩大,鸿雁孤小,足已衬托出人在宇宙之间的渺小,何况这是一只离群索居的孤雁,海愈见其大,雁愈见其小,相形之下,更突出了它的孤单寥落。可见“孤鸿海上来”这五个字,并非平淡写来,其中渗透了诗人孤寂不遇的情感。第二句“池潢不敢顾”,笔势陡转,为下文开出局面。这只孤鸿经历过大海的惊涛骇浪,为什么见到城墙外的护城河水,竟不敢回顾一下呢?这里是象征诗人在人海中因为经历风浪太多,而格外警惕,同时也反衬出下文的双翠鸟,恍如燕巢幕上自以为安乐,而不知烈火就将焚烧到它们。
这一只孤鸿连双翠鸟也不敢正面去看一眼,“侧见”两字暗示李林甫、牛仙客的气焰熏天,不可一世。他们窃据高位,就如同一对身披翠色羽毛的翠鸟,高高营巢在神话中所说的珍贵的三珠树上。可是,“矫矫珍木巅,得无金丸惧?”意思是说:不要太得意了!你们闪光的羽毛这样显眼,不怕猎人们用金弹丸来猎取吗?这两句,诗人假托孤鸿的口吻,对他的政敌提出了诚恳的劝告。不愤怒,也不幸灾乐祸,这是正统儒家的修养,也就是所谓温柔敦厚的诗教。然后很自然地以“美服患人指,高明逼神恶”这两句,点明了全诗的题旨,忠告他的政敌:才华和锋芒外露,只怕别人将以你为猎取的对象;窃据高明的地位,只怕别人不能容忍而对你厌恶。这里“高明”两字是暗用《左传》中“高明之家,鬼瞰其室”的典故,但用得很浑然天成,不着痕迹。
忠告双翠鸟的话,一共四句,前两句代它们担忧,后两句正面提出他那个时代的处世真谛。那么,孤鸿自己将采取怎样的态度呢?它既不重返海面,也不留连池潢,它将没入于苍茫无际的太空之中,猎人们虽然妄想猎取它,可是不知到何处去猎取它。“今我游冥冥,弋者何所慕”,纯以鸿雁口吻道出,情趣盎然。全诗就在苍茫幽渺的情调中结束。
这首诗开始四句叙事,简洁利落,第五句“矫矫珍木巅”句中的“矫矫”两字,上承“翠鸟”,下启“美服”;“珍木巅”三字,上承“三珠树”,下启“高明”。足见诗人行文的缜密。后六句都是孤鸿的独白,其中四句对翠鸟说,二句专说鸿雁自己。“今我游冥冥”句,以“冥冥”两字来应衬上文的“矫矫”两字,迭字的对比呼应,又一次显出了诗人的细针密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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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九龄(678-740) 唐开元尚书丞相,诗人。字子寿,一名博物,汉族,韶州曲江(今广东韶关市)人。长安年间进士。官至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。后罢相,为荆州长史。诗风清淡。有《曲江集》。他是一位有胆识、有远见的著名政治家、文学家、诗人、名相。他忠耿尽职,秉公守则,直言敢谏,选贤任能,不徇私枉法,不趋炎附势,敢与恶势力作斗争,为“开元之治”作出了积极贡献。他的五言古诗,以素练质朴的语言,寄托深远的人生慨望,对扫除唐初所沿习的六朝绮靡诗风,贡献尤大。誉为“岭南第一人”。
天地果无初乎?吾不得而知之也。生人果有初乎?吾不得而知之也。然则孰为近?曰:有初为近。孰明之?由封建而明之也。彼封建者,更古圣王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而莫能去之。盖非不欲去之也,势不可也。势之来,其生人之初乎?不初,无以有封建。封建,非圣人意也。
彼其初与万物皆生,草木榛榛,鹿豕狉狉,人不能搏噬,而且无毛羽,莫克自奉自卫。荀卿有言:“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。”夫假物者必争,争而不已,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。其智而明者,所伏必众,告之以直而不改,必痛之而后畏,由是君长刑政生焉。故近者聚而为群,群之分,其争必大,大而后有兵有德。又有大者,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,以安其属。于是有诸侯之列,则其争又有大者焉。德又大者,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,以安其封。于是有方伯、连帅之类,则其争又有大者焉。德又大者,方伯、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,以安其人,然后天下会于一。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,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,有诸侯而后有方伯、连帅,有方伯、连帅而后有天子。自天子至于里胥,其德在人者死,必求其嗣而奉之。故封建非圣人意也,势也。
夫尧、舜、禹、汤之事远矣,及有周而甚详。周有天下,裂土田而瓜分之,设五等,邦群后。布履星罗,四周于天下,轮运而辐集;合为朝觐会同,离为守臣扞城。然而降于夷王,害礼伤尊,下堂而迎觐者。历于宣王,挟中兴复古之德,雄南征北伐之威,卒不能定鲁侯之嗣。陵夷迄于幽、厉,王室东徙,而自列为诸侯。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,射王中肩者有之,伐凡伯、诛苌弘者有之,天下乖戾,无君君之心。余以为周之丧久矣,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。得非诸侯之盛强,末大不掉之咎欤?遂判为十二,合为七国,威分于陪臣之邦,国殄于后封之秦,则周之败端,其在乎此矣。
秦有天下,裂都会而为之郡邑,废侯卫而为之守宰,据天下之雄图,都六合之上游,摄制四海,运于掌握之内,此其所以为得也。不数载而天下大坏,其有由矣:亟役万人,暴其威刑,竭其货贿,负锄梃谪戍之徒,圜视而合从,大呼而成群,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,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,天下相合,杀守劫令而并起。咎在人怨,非郡邑之制失也。
汉有天下,矫秦之枉,徇周之制,剖海内而立宗子,封功臣。数年之间,奔命扶伤之不暇,困平城,病流矢,陵迟不救者三代。后乃谋臣献画,而离削自守矣。然而封建之始,郡国居半,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,秦制之得亦以明矣。继汉而帝者,虽百代可知也。
唐兴,制州邑,立守宰,此其所以为宜也。然犹桀猾时起,虐害方域者,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,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。州县之设,固不可革也。
或者曰:“封建者,必私其土,子其人,适其俗,修其理,施化易也。守宰者,苟其心,思迁其秩而已,何能理乎?”余又非之。
周之事迹,断可见矣:列侯骄盈,黩货事戎,大凡乱国多,理国寡,侯伯不得变其政,天子不得变其君,私土子人者,百不有一。失在于制,不在于政,周事然也。
秦之事迹,亦断可见矣:有理人之制,而不委郡邑,是矣。有理人之臣,而不使守宰,是矣。郡邑不得正其制,守宰不得行其理。酷刑苦役,而万人侧目。失在于政,不在于制,秦事然也。
汉兴,天子之政行于郡,不行于国,制其守宰,不制其侯王。侯王虽乱,不可变也,国人虽病,不可除也;及夫大逆不道,然后掩捕而迁之,勒兵而夷之耳。大逆未彰,奸利浚财,怙势作威,大刻于民者,无如之何,及夫郡邑,可谓理且安矣。何以言之?且汉知孟舒于田叔,得魏尚于冯唐,闻黄霸之明审,睹汲黯之简靖,拜之可也,复其位可也,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。有罪得以黜,有能得以赏。朝拜而不道,夕斥之矣;夕受而不法,朝斥之矣。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,纵令其乱人,戚之而已。孟舒、魏尚之术莫得而施,黄霸、汲黯之化莫得而行;明谴而导之,拜受而退已违矣;下令而削之,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,则相顾裂眦,勃然而起;幸而不起,则削其半,削其半,民犹瘁矣,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?汉事然也。
今国家尽制郡邑,连置守宰,其不可变也固矣。善制兵,谨择守,则理平矣。
或者又曰:“夏、商、周、汉封建而延,秦郡邑而促。”尤非所谓知理者也。
魏之承汉也,封爵犹建;晋之承魏也,因循不革;而二姓陵替,不闻延祚。今矫而变之,垂二百祀,大业弥固,何系于诸侯哉?
或者又以为:“殷、周,圣王也,而不革其制,固不当复议也。”是大不然。
夫殷、周之不革者,是不得已也。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,资以黜夏,汤不得而废;归周者八百焉,资以胜殷,武王不得而易。徇之以为安,仍之以为俗,汤、武之所不得已也。夫不得已,非公之大者也,私其力于己也,私其卫于子孙也。秦之所以革之者,其为制,公之大者也;其情,私也,私其一己之威也,私其尽臣畜于我也。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。
夫天下之道,理安斯得人者也。使贤者居上,不肖者居下,而后可以理安。今夫封建者,继世而理;继世而理者,上果贤乎,下果不肖乎?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。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,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,以尽其封略,圣贤生于其时,亦无以立于天下,封建者为之也。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?吾固曰:“非圣人之意也,势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