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山谷口已是暮春凋残,黄莺儿的叫声几乎听不到了,迎春花早已开过,只有片片杏花飞落芳尘。
春去匆匆,山窗下的修竹实在幽雅,惹人怜爱;它依旧苍劲葱茏,等待着我的归来。
注释
故山:因诗人久居蓝田谷口,心中一直将此地视为故乡,故称“故山”。草堂:茅草盖的堂屋。
春残:一作“残春”。黄鸟:即黄鹂、黄莺(一说黄雀),叫声婉转悦耳。
辛夷:木兰树的花,一称木笔花,又称迎春花,比杏花开得早。
怜:喜爱。
清阴:形容苍劲葱茏的样子。
溪上:一作“谷口”。
参考资料:
《全唐诗》卷二三九与卷一五〇均录此诗,作者一为钱起,一为刘长卿。一般选本多编在钱起集下。
此诗开篇点题。“谷口”二字,暗示了题中“故山草堂”之所在;“春残”二字,扣题中“暮春”;以下几句都是“归”后的所见所感,思致清晰而严谨。谷口的环境是幽美的,诗人曾说过:“谷口好泉石,居人能陆沉。牛羊下山小,烟火隔云深。一径入溪色,数家连竹阴。藏虹辞晚雨,惊隼落残禽。”(《题玉山村叟屋壁》)春到谷口,更是别具一番景色。然而,此次归来却是“春残时节”,眼前已是黄鸟稀,辛夷尽,杏花飞了。木兰花比杏花开得早,所以诗说“辛夷花尽杏花飞”。一“稀”、一“尽”、一“飞”,烘托出春光逝去,了无踪影的一派空寂、凋零的气氛。
然而,在这冷落寂寥的氛围中,诗人都却喜地发现窗前幽竹,兀傲清劲,翠绿葱茏,摇曳多姿,迎接它久别归来的主人。诗人禁不住吟诵出:“始怜幽竹山窗下,不改清阴待我归。”怜爱的就是幽竹“不改清阴”。“不改清阴”,极其简练而准确地概括了翠竹内在美与外在美和谐统一的特征。“月笼翠叶秋承露,风亚繁梢暝扫烟。知道雪霜终不变,永留寒色在庭前”(唐求《庭竹》)。“咬定青山不放松,立根原在破岩中。千磨万击还坚劲,任你东南西北风”(郑板桥《竹石》)。诗人们讴歌的都是它“不改清阴”的品格。在这首诗中,钱起正是以春鸟、春花之“改”——稀、尽、飞,反衬出翠竹的“不改”,诗人爱的是“不改”,对于“改”持何态度,当然就不言而喻了。由此可见,诗的一、二句并没有赞美春鸟、春花之意,更没有为它们的消逝而惋惜,而是在感慨它们随春而来,随春而去,与时浮沉,不能自立于世的品性。
“画有在纸中者,有在纸外者”。诗也可以说有在言中者,有在言外者。“始怜幽竹山窗下,不改清阴待我归”,以流水对的形式,用由人及物,由物及人的写法,生动地抒发了诗人的怜竹之意,和幽竹的“待我”之情。在这个物我相亲的意境之中,寄寓了诗人对幽竹的赞美,对那种不畏春残、不畏秋寒、不畏俗屈的高尚节操的礼赞。所以它不仅给人以美的享受,而且它那深刻的蕴涵又给人无穷的回味。前人说:“员外(钱起)诗体格新奇,理致清瞻。文宗右丞(王维)许以高格”(高仲武《中兴间气集》)。或许指的就是这一类诗。
参考资料:
钱起(722?—780年),字仲文,汉族,吴兴(今浙江湖州市)人,唐代诗人。早年数次赴试落第,唐天宝十年(751年)进士,大书法家怀素和尚之叔。初为秘书省校书郎、蓝田县尉,后任司勋员外郎、考功郎中、翰林学士等。曾任考功郎中,故世称“钱考功”。代宗大历中为翰林学士。他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也是其中杰出者,被誉为“大历十才子之冠”。又与郎士元齐名,称“钱郎”,当时称为“前有沈宋,后有钱郎。”
圣王在上,而民不冻饥者,非能耕而食之,织而衣之也,为开其资财之道也。故尧、禹有九年之水,汤有七年之旱,而国亡捐瘠者,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。今海内为一,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、禹,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,而畜积未及者,何也?地有遗利,民有余力,生谷之土未尽垦,山泽之利未尽出也,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。
民贫,则奸邪生。贫生于不足,不足生于不农,不农则不地著,不地著则离乡轻家,民如鸟兽。虽有高城深池,严法重刑,犹不能禁也。夫寒之于衣,不待轻暖;饥之于食,不待甘旨;饥寒至身,不顾廉耻。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,终岁不制衣则寒。夫腹饥不得食,肤寒不得衣,虽慈母不能保其子,君安能以有其民哉?明主知其然也,故务民于农桑,薄赋敛,广畜积,以实仓廪,备水旱, 故民可得而有也。
民者,在上所以牧之,趋利如水走下,四方无择也。夫珠玉金银,饥不可食,寒不可衣,然而众贵之者,以上用之故也。其为物轻微易藏,在于把握,可以周海内而无饥寒之患。此令臣轻背其主,而民易去其乡,盗贼有所劝,亡逃者得轻资也。粟米布帛生于地,长于时,聚于力,非可一日成也。数石之重,中人弗胜,不为奸邪所利;一日弗得而饥寒至。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。
今农夫五口之家,其服役者不下二人,其能耕者不过百亩,百亩之收不过百石。春耕,夏耘,秋获,冬藏,伐薪樵,治官府,给徭役;春不得避风尘,夏不得避署热,秋不得避阴雨,冬不得避寒冻,四时之间,无日休息。又私自送往迎来,吊死问疾,养孤长幼在其中。勤苦如此,尚复被水旱之灾,急政暴虐,赋敛不时,朝令而暮改。当具有者半贾而卖,无者取倍称之息;于是有卖田宅、鬻子孙以偿债者矣。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,小者坐列贩卖,操其奇赢,日游都市,乘上之急,所卖必倍。故其男不耕耘,女不蚕织,衣必文采,食必粱肉;无农夫之苦,有阡陌之得。因其富厚,交通王侯,力过吏势,以利相倾;千里游遨,冠盖相望,乘坚策肥,履丝曳缟。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,农人所以流亡者也。今法律贱商人,商人已富贵矣;尊农夫,农夫已贫贱矣。故俗之所贵,主之所贱也;吏之所卑,法之所尊也。上下相反,好恶乖迕,而欲国富法立,不可得也。
方今之务,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。欲民务农,在于贵粟;贵粟之道,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。今募天下入粟县官,得以拜爵,得以除罪。如此,富人有爵,农民有钱,粟有所渫。夫能入粟以受爵,皆有余者也。取于有余,以供上用,则贫民之赋可损,所谓损有余、补不足,令出而民利者也。顺于民心,所补者三:一曰主用足,二曰民赋少,三曰劝农功。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,复卒三人。车骑者,天下武备也,故为复卒。神农之教曰:“有石城十仞,汤池百步,带甲百万,而无粟,弗能守也。”以是观之,粟者,王者大用,政之本务。令民入粟受爵,至五大夫以上,乃复一人耳,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。爵者,上之所擅,出于口而无穷;粟者,民之所种,生于地而不乏。夫得高爵也免罪,人之所甚欲也。使天下人入粟于边,以受爵免罪,不过三岁,塞下之粟必多矣。
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,甚大惠也。窃窃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。边食足以支五岁,可令入粟郡县矣;足支一岁以上,可时赦,勿收农民租。如此,德泽加于万民,民俞勤农。时有军役,若遭水旱,民不困乏,天下安宁;岁孰且美,则民大富乐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