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希夷 (约651年-约680年),唐朝诗人。 一名庭芝,字延之(一作庭芝),汉族,汝州(今河南省汝州市)人。 高宗上元二年进士,善弹琵琶。其诗以歌行见长,多写闺情,辞意柔婉华丽,且多感伤情调。《旧唐书》本传谓“善为从军闺情之诗,词调哀苦,为时所重。志行不修,为奸人所杀”。《大唐新语》卷8谓“后孙翌撰《正声集》,以希夷为集中之最”。《全唐诗》存诗1卷, 《全唐诗外编》、《全唐诗续拾》补诗7首。
从事有示愈以《荆谭酬唱诗》者,愈既受以卒业,因仰而言曰:“夫和平之音淡薄,而愁思之声要妙;欢愉之辞难工,而穷苦之言易好也。是故文章之作,恒发于羁旅草野;至若王公贵人,气满志得,非性能好之,则不暇以为。
今仆射裴公,开镇蛮荆,统郡惟九;常侍杨公,领湖之南,壤地二千里。德刑之政并勤,爵禄之报两崇。乃能存志乎《诗》、《书》,寓辞乎咏歌,往复循环,有唱斯和,搜奇抉怪,雕镂文字,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,铿锵发金石,幽眇感鬼神,信所谓材全而能钜者也。两府之从事与部属之吏属而和之,苟在编者,咸可观也。宜乎施之乐章,纪诸册书。”从事曰:“子之言是也。”告于公,书以为《荆谭酬唱诗序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