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陶(约公元812—约885年):字嵩伯,号三教布衣。《全唐诗》卷七百四十五“陈陶”传作“岭南(一云鄱阳,一云剑浦)人”。然而从其《闽川梦归》等诗题,以及称建水(在今福建南平市东南,即闽江上游)一带山水为“家山”(《投赠福建路罗中丞》)来看,当是剑浦(今福建南平)人,而岭南(今广东广西一带)或鄱阳(今江西波阳)只是他的祖籍。早年游学长安,善天文历象,尤工诗。举进士不第,遂恣游名山。唐宣宗大中(847—860年)时,隐居洪州西山(在今江西新建县西),后不知所终。有诗十卷,已散佚,后人辑有《陈嵩伯诗集》一卷。
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,曰庄姜。美而无子,卫人所为赋《硕人》也。又娶于陈,曰厉妫。生孝伯,蚤死。其娣戴妫生桓公,庄姜以为己子。
公子州吁,嬖人之子也。有宠而好兵,公弗禁,庄姜恶之。
石碏谏曰:“臣闻爱子,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。骄奢淫佚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来,宠禄过也。将立州吁,乃定之矣;若犹未也,阶之为祸。夫宠而不骄,骄而能降,降而不憾,憾而能眕者,鲜矣。且夫贱妨贵,少陵长,远间亲,新间旧,小加大,淫破义,所谓六逆也。君义,臣行,父慈,子孝,兄爱,弟敬,所谓六顺也。去顺效逆,所以速祸也。君人者,将祸是[通“事”]务去,而速之,无乃不可乎?”弗听。
其子厚与州吁游,禁之,不可。桓公立,乃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