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州府太仓人,字九亮。万历四十一年进士。由行人历南京给事中。熹宗初,疏论“红丸”、“梃击”、“移宫”三案,称李可灼应按法论死。天启四年,传旨切责杨涟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,宪卿即上权珰罪状一疏,直刺魏、客,奸党侧目。崇祯时,官至太仆寺少卿。
荀巨伯远看友人疾,值胡贼攻郡,友人语巨伯曰:“吾今死矣,子可去。”巨伯曰:“远来相视,子令吾去,败义以求生,岂荀巨伯所行邪?”贼既至,谓巨伯曰:“大军至,一郡尽空,汝何男子,而敢独止?“巨伯曰:“友人有疾,不忍委之,宁以我身代友人命。”贼相谓曰:“我辈无义之人,而入有义之国。”遂班军而还,一郡并获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