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承勋(1641-1714年),字苏公,号眉山,自称九松主人,辽宁抚顺人,隶属汉军镶黄旗。大学士范文程第三子,福建总督范承谟之弟。康熙二十三年,举廉吏,擢内阁学士。二十五年,擢云贵总督,历官至云贵总督。三藩之乱时,督运粮饷于湖广、云南,有功劳。三十三年,迁都察院左都御史。三十八年,任兵部尚书,加太子太保。五十三年,卒。
昔有一人,于瓮中盛谷。骆驼入瓮食谷,首不得出。主人以为忧,无计可施。有一老人来语之,曰:“汝莫忧,吾有以教汝出。”主人亟问:“法何?”老人曰:“汝当斩驼头,自当出之。”主人以为妙,即依其语,以刀斩驼头。既杀驼,而复破瓮,如此痴人,为世人所笑。
昔有一人,先瓮中盛谷。骆驼入头瓮中食谷,首不得出。既不得出,其人以为忧。有一老人来语之曰:“汝莫愁,吾教汝出,女当斩头,自能出之。”即用其语,以刀斩头。既杀驼,而复破瓮,如此痴人,世人所笑。
曩有一人,先瓮中盛谷。骆驼入头瓮中食谷,首不得出。既不得出,其人患之。有一老父来语之曰:“女莫愁,吾教女出,女当斩头,自能出之。”即用其语,以刀斩头。既杀驼,复破瓮,如此痴人,世人所笑。